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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届全国自由式轮滑锦标赛暨世界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2012-5-25 12:14| 发布者: 轮滑风| 查看: 1787| 评论: 2|来自: 中国轮滑协会

摘要: 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4日至6日在江苏省海安县举行。
      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4日至6日在江苏省海安县举行。

  二、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江苏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轮滑协会
  南通市体育局
  海安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级轮滑协会。

  四、竞赛项目
  自由式轮滑包括速度过桩、单人花式绕桩、双人花式绕桩、花式刹停(Slide)及花式对抗(Battle)五个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
  1. 分为预赛(个人计时制)与淘汰赛(分组淘汰制)。
  2. 预赛中每位运动员允许两次起跑,取最好成绩进入排名,进入决赛运动员名单将在比赛前公布。
  3. 决赛按预赛排名进行分组,两人一组,以三局两胜制进行淘汰赛。
  4. 连续两次起跑犯规及终点犯规,取消当轮成绩。

  (二)单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90秒±10秒。
  2. 整套动作中应包含各类难度动作,包括蹲坐类、跳跃类、旋转类、单轮类及其他类。
  3. 蹲坐类、跳跃类、单轮类的难度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旋转类的难度动作以连续转三圈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非上述四类动作的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4. 技术难度从动作的多样性、完成质量以及对表演速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判。
  5. 艺术表现力从动作编排、身体姿态,套路与音乐的融合等方面进行评判。
  6. 若表演超时,裁判员将停止评判,并扣除艺术分5分,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7. 运动员在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及摔跤,将得到相应的扣分。

  (三)双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180±15秒。
  2. 评分方式:同花式绕桩评分。
  3. 评分内容包括技术难度分和艺术表现分,其中艺术表现评分包含同步协调能力的评判。
  4. 其它要求同单人绕桩。

  (四)花式刹停(Slide)
  1. 运动员进行预赛(资格赛),根据预赛成绩取前8—12名(赛前公布)进入半决赛。
  2. 半决赛分两组比赛,每组前3名(赛前公布)进入决赛。
  3. 每位选手在资格赛中可做两个动作,半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及两个组合动作。同一赛段内,选手成功完成的动作不得重复(如半决赛中的三个动作不得重复,但可以重复资格赛或决赛中的动作)。
  4. 运动员加速进入起刹区后必须开始刹停,如果过了起刹区底线仍未刹停,成绩无效。
  5. 有效刹停距离从起刹区内选手做出刹停姿式开始计算。
  6. 运动员在刹停区失去平衡时,以单手触地,成绩有效,以双手触地或其他方式的身体触地,成绩无效。

  (五)绕桩对抗(Battle)
  1. 参加绕桩对抗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花式绕桩的比赛。
  2. 依据花式绕桩比赛的成绩,男、女运动员分别取前16名与前8名进入分组赛。
  3. 分组赛中,每组3—4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进行2—3轮表演,每轮时间为30秒,运动员可挑选赛场上一排或多排桩表演,无需绕完所有的桩。
  4. 分组赛中,一名运动员多次做同一个动作,取表现最好的一次进行评分。
  5. 运动员在踢倒的桩上表演,判该动作无效。
  6. 半决赛中胜出的4名运动员进入决赛,未胜出的运动员进行排名赛,决赛组将额外增加大绝招轮次。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3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1月1日)。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双人花式绕桩不设性别和年龄分组,花式刹停不设年龄分组。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具体注册要求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www.rollersports.cn查看《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补充规定。2011年-2012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自由式轮滑规则(试行)》。
  (二)各参赛队(员)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及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四)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用MP3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大会裁判组,并在邮件中注明选手代表单位、姓名、选手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裁判组邮箱地址:cfsc2012music@163.com。音乐邮件方式接收截止日期:2012年7月20日。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双人花式绕桩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
  (四)若青年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若成年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速度过桩和单人花式绕桩各组别前3名和双人花式绕桩前2名选手进入2012年世界自由式轮滑锦标赛中国队候选名单。

  八、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2年7月10日前,分别寄送:
  1、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电 话:010-87182320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编:100763
  邮箱地址: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蔚
  2、海安县体育局
  电话/传真:0513-88919916
  联系人:乔金平

  (二)报到与离会
  1、请各参赛人员于2012年8月2报到,8月7日离会。
  2、请于报到时将返程车次(航班)、时间、购票数量告联系人,确定后不得更改。

  九、费用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6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名义报名参赛的单位(无冠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请各参赛单位针对本次参赛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三)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附件:报名表


鲜花

鸡蛋

酷毙

雷人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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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刚╋哥 2012-5-25 20:34
祝赛事圆满成功!
















http://www.m18000.com/
引用 大飞 2012-7-17 13:07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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