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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2-6-13 01:25| 发布者: 轮滑风| 查看: 2364| 评论: 5|来自: 中国轮滑协会

摘要:   一、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1日至23日在陕西省汉中市汉中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

“格之杯”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21日至23日在陕西省汉中市汉中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汉中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上海格之商务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

  七、竞赛项目
  (一)双排轮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
  1. 规定图形
  2. 自由滑
  (1)短节目
  (2)长节目
  3.全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二)双排轮单人滑少年乙组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三)双排轮双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四)双排轮轮滑舞蹈
  1. 规定舞
  2. 创编舞
  3. 自由舞
  (五)单排轮青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六)单排轮少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七)单人舞蹈(表演项目、不分年龄组)

  八、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少年组双排轮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双人滑、轮滑舞蹈各1对,单人舞蹈男女各2人。单排轮单人滑青年组、少年组男、女各2人。
  (二)年龄分组
  1、男、女单人滑按年龄分4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2002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双人滑、轮滑舞蹈不分年龄组。单排轮少年不分甲乙组。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2011年-2012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四)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成年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少年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2010国际规则最新条款,解释权在中国轮滑协会。
  (二)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磁带或者CD,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不可使用MP3翻放器,或录为MP3格式的光盘。录音带A、B两面必须为同一比赛用音乐,不得录有其他非本场比赛用音乐。
  (三)短节目和长节目分别录制,不可录在同一本录音带或CD上。否则后果自负。
  (四)不可多人使用同一录音带或CD,不同选手即使使用相同音乐,也必须分别录制。否则后果自负。
  (五)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提前晋组和团体总分补偿的规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轮滑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8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参赛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2年7月20日前,分别寄送:
  1、中国轮滑协会:
  联系人:刘 蔚
  电 话:010-67147628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crsa_cn@163.com
  地址:北京体育馆路号 邮编:100763
  2、汉中市体育局
  联系人:雍文杰(13098219778) 张勇(13399269966)
  电 话:0916--2217470
  传 真:0916—2217457
  邮 箱:hzstyj@sina.com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培德街2号 邮编:723000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与裁判员请于2012年8月19日报到,24日离会。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时务必注明联系方式。
  组委会会议于8月20日16:00举行,请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50元人民币(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本次比赛按报名表报名人数收取报名费)。
  第一次报名参赛的省(区、市)和西部地区代表队不收取报名费
  (二)差旅、食宿费:参加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在编人员食宿标准150元/人/天。超编人员及提前报到、延迟离会人员食宿自理。

  十三、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
  (一)组委会将视情况挑选获得花样单人自由滑、双人滑和轮滑舞前三名的部分运动员参加赛后汇报表演,表演内容可以与比赛内容不同。
  (二)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四)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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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轮滑风 2012-6-13 01:21
关于选调“格之杯”第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仲裁裁判员的函
  有关单位:
  “格之杯”第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定于2012年8月21日至23日在陕西省汉中市举行。现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裁判员名单
  仲裁委员:李秀良(北京)
  裁 判 长:于立强(吉林)
  副裁判长:瞿春芳(女,上海)
  孙 丹(女,广东)
  记 录 长:王 旋(女,黑龙江)
  裁 判 员:董也乐(北京)
  肖雨红(女,北京)
  赵金平(女,黑龙江)
  赵秋萍(女,上海)
  张靖智(女,河南)
  陈高文(广东)
  王浩华(女,广东)
  魏雪琴(女,陕西)
  秦良安(乌鲁木齐)
  承办单位另选调6名辅助裁判员参加工作。
  二、经费
  被选调人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比赛期间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服装
  被选调人员的服装须自备,具体要求如下:
  男:藏蓝色西服套装,白色衬衫,单色领带,黑色皮鞋。
  女:藏蓝色西服套装(套裙),白色衬衫,单色领带,黑色皮鞋(中、高跟)。
  裁判员上衣左胸前须佩戴中国轮滑协会裁判员胸徽。
  四、报到和离会
  以上人员请于2012年8月19日报到,24日离会。
  请提前电告承办单位抵离具体时间、车次,以便安排接送和预订返程车票。
  联系人:雍文杰(13098219778) 张勇(13399269966)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请于6月30日前告中国轮滑协会能否参加工作。
  (二)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并认真学习本届锦标赛的具体规程和要求。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五日
引用 天随人意 2012-6-13 08:50
花样轮滑   难度很大   只有欣赏了!
引用 彩云小子 2012-6-24 14:40
比赛场地是木地板还是水磨地面?
引用 天鹰教教主 2012-6-24 15:51
全国花样赛经常都在体育馆内进行!是木板地多!
引用 小魔女 2012-6-24 22:57
彩云小子 发表于 2012-6-24 14:40
比赛场地是木地板还是水磨地面?

还没见到赛场,所以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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