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2002年8月12日至1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五、参加办法: (一) 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甲、乙、丙组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双人滑、轮滑舞蹈各1对。
(二)参加乙组和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 (或户口本) 原件备查。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低年龄组比赛。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 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2002年起,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甲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乙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丙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 竞赛项目:(本次比赛将在体育馆中进行,场地面积长50米、宽25米,地面为木质地板。) 1、单人滑甲组 规定图形:赛前在四组图形中选定一组。 自 由 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15秒±5秒; 长节目时间为4分钟±10秒。 全 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2、单人滑乙组 规定图形:图号5 前外变刃形,图号12 后外双3字形,图号16 后外结环形,图号19 前内括弧形。 自由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钟±5秒(内容包括:一周半跳、后外结环两周跳、一周半跳联任何一种一周跳、勾手一周跳、蹲转、圆形连续步)。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 全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3、单人滑丙组 规定图形:图号2 前内8字形,图号3 后外8字形,图号5 前外变刃形,图号7 前外3字形。 自由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钟±5秒(内容包括3字跳、后外点地一周跳、一周半跳联任何一种一周跳、反直立转、蹲转、直线连续步<含括弧步>。)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 全能: 规定图形+自由滑。
4、双人滑: 短节目时间为2分40秒±5秒。 长节目时间为4分30秒±10秒。 5、舞蹈:自由舞时间为3分30秒±10秒。 创编舞时间为1分50秒至2分40秒(采用帕索道布勒<西班牙斗牛舞>,速度每分钟108-120拍,节奏2/4拍。完成典型舞步时可以分开。分开不得超过一臂远,不得多于5秒。为表达舞蹈节奏其中一人允许做规尺,但一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连续在逆时针方向上允许出现小结环。每次连续可做两次制动器停。
(二)竞赛分组 1、单人滑按年龄分3组。 甲组: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 乙组:1986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含31日)。 丙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日)。 2、双人滑、轮滑舞蹈年龄不限,不分组。
七、竞赛办法 (一) 采用1997年国家体委审定、出版的《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运动员必须使用双排四轮轮滑鞋参加比赛。 (三)比赛音乐应同时录在磁带A、B面的开始部分(A、B面必须为同一比赛音乐)并注明姓名、性别、比赛组别和项目、代表单位。录音带应于赛前交大会裁判组。 (四)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 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一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轮滑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 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授予每项前3名运动员奖牌,前6名运动员证书。向每单项(组、对,不含全能)前6名颁发奖金。 (三)报名不足6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报名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参加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或体总公章,体育院校、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部(邮政编码:100763,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传真:010-67133577,电话:010-67147628,联系人:秦吉宏)和河北省秦皇岛市体委(邮政编码:066000,地址:秦皇岛市港城大街176号,传真:0335-3639208,电话:0335-3639206)。逾期报名,不准予参赛。 (二)报到:参赛人员于8月10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报到(8月11日熟悉场地、练习,12、13、14日比赛)。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离会:参赛人员于8月15日离会。
十、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50元人民币由中国轮滑协会收取.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90元。各队必须在大会提供的地点食宿。 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一、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二、企业宣传的规定 进行企业(烟草企业除外)宣传的运动队应于7月1日前将宣传内容及费用一并寄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体委。 (一)冠企业名称的运动队需另交宣传费500元(秩序册印企业全称,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除外。)。 (二)秩序册上企业以鸣谢形式出现,需交宣传费1000元。 (三)秩序册上企业以介绍产品形式出现,需交宣传费3000元(文字不超过2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