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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什么是社会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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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以坛为家

发表于 2013-5-13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既是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同时又表明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发展我国的社会体育事业负有重要的责任。自1993年我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1998年我国约有10万人荣获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平均每2万多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而日本总人口是我国人口的1/10,但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达10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人口的比率是我国的10倍。


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除了对已经组织起来的集团、俱乐部进行组织管理,还要通过举办讲座、教学活动,将没有参加体育活动和没有组织的体育人口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 群众体育研究:
  • 宣传、发动不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参加到体育活动中来:
  • 商业体育设施指导和管理:
  • 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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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以坛为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制度


(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


第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鼓励社会体面指导员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热心社会体育事业,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五条 申请授予技术等级称号或晋升上一等级称号者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了解体育锻炼和比赛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方法,能够承担基本的锻炼指导工作;
(二)了解社会体育工作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方法,能够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基层组织的社会体育活动。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基本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体育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组织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较高水平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社会体育组织的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能够进行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下作三年以上;
(二)较系统地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在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中取得显著成效,或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三)较系统地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行业、系统的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或在全国性社会体育工作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四)具有指导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在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六条 评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可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分别在技能传授、锻炼指导或组织管理方面的掌握上有所侧重。

第七条 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申请技术等级称号可不受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年限规定的限制_

第八条 申请授予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应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请书;
(二)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

第九条 受理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备后;应提交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评审结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 申请人接到批准的答复后,应凭批件及时到当地的体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第十一条 被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者,由批准授予的体育行政部门发给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国家体委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按批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应确定主管机构,设立评审委员会,分级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依照下列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一)义务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
(二)可以开展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组织管理以及体育表演、体育咨询等的有偿服务,并可按照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收取不同的报报酬。
(三)在取得当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
(四)可以应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跨地区迁移时,应按管理权限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在迁入的地区和工作单位,应承认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并支持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十五条 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行政部门应予以表彰、奖励或破格晋级。对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二十年(女子十五年),为社会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国家体委批准,授予荣誉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章。荣誉奖章由国家体委制作。

第十六条 凡连续两年不从事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得申请授予高一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社会体育指导员违反第四条、第十三条(一)、(二)、(三)项的规定,给社会体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体育行政部门邓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触犯刑法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应报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证章、荣誉奖章。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体和群众体育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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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已经被宣布作废!  发表于 2013-5-1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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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

2001年10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在京举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颁布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领导以及首都部分新闻单位的记者出席了会议。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该《标准》是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接指导下、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领导下,由北京体育大学组织编写的。《标准》的研制工作是从1999年8月1日开始启动,1999年11月15日完成初槁。初稿完成后,采用会议评审与函审的方式征询了专家的意见,并根据专家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订后,于2000年1月28日完成送审稿。在体育界以及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反复论证、修订于2000年3月28日定稿。2001年8月7日,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职业标准是衡量劳动者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尺度,是职业培训的依据,是劳动管理科学化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基础、措施。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建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培养、发展体育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建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规范体育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其中职业标准是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的核心。

《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们所开展的社会体育活动由过去的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变为了国家的一项工作,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标准》的颁布将为提高社会体育工作者的素质、丰富国家的人才资源、与市场经济接轨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人们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标准》已由人民体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制定《标准》的作用
(一)是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鉴定规范的基础依据。
(二)是衡量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能力的重要依据。
(三)是确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劳动报酬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为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五)为合理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劳动资源提供依据。

《标准》内容介绍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是由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职业能力特征;文化程度要求;培训要求;鉴定要求;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比重表等部分构成。

(一)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编码为:4-04-03-01,属于第四大类、第四中类、第三小类。"大典"的建立为我国职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并为我国各行业制定职业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义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要求职业的定义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规定确定。据此,将"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定义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划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等级分为社会体育指导师、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四个级别(四级为初级,中级、高级、指导师依次递进,指导师为最高级别)。各个等级的主要职能是:
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指导练习对象学习基本技术动作和提高基本运动素质。
中级:能够针对不同年龄、性别练习对象的情况指导练习者提高专项技术水平、进行健身活动。
高级: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能完成技术指导工作;能够为从事不同职业者、残障人、需控制体重者提供健身服务;能够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培训和管理能力。
指导师:能够独立解决技术指导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胜任康复锻炼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科研能力。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的确定
1、职业功能
职业功能是指一个职业所要实现的活动国标,或是一个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活动项目)。根据不同主要的性质和特点,职业功能可按工作的领域、项目或工作程序来划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功能的划分是依据工作的领域进行划分的,其职业功能分为接待咨询、准备工作、技术指导、健身指导、培训及经营与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组成的。

2、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职业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种类划分,也可按照程序划分。工作内容的确定是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等级工作的范围和工作任务的不同进行划分的,表述时按一件事的表述形式提出,每个项目一般包括2个或2个以上的工作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内容详见《标准》中各等级的工作要求。

《标准》是体育系统第一个由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它的颁布必将积极促进体育从业人员的素质,大大提高服务的质量,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也将为体育系统从业人员走向职业化提供借鉴与促进。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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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看好这个!  发表于 2013-5-1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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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5-13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学习 拜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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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4 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得认真的学习学习。不断的学习新知识。{: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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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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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体育指导员 概念 目前有点混乱!

原本 的 国家职业中的 社会体育指导员 是 运动界为数不多的 特殊职业(另三个是: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其中,在很长一段时间,从属于 职业的 社会体育指导员 随着子分类的外延(各运动项目分类专属), 社会体育指导员 职业发展 趋于稳定!

详情参见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 http://www.sportosta.gov.cn/osindex.ycs

然而,在2011年随着国家体育总局第16号令【http://www.sport.gov.cn/n16/n331 ... n33598/2160372.html】的发布, 社会体育指导员 被定义为 志愿者,与国家职业大典的职业属性大相径庭!

自从2011年底开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认知上,陷入了一个类似“一女嫁二夫”的困境!

产生此困境的根源,就是利益博弈!还望在当届政府转变职能的感召下,可以理顺关系!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 ... n33598/2160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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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松婴(聚) 于 2013-5-14 08:48 编辑

国家体育总局令 第16号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已于10月9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于11月9日起施行。
                          国家体育总局 局长 刘鹏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推动社会力量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依法保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纳入体育工作规划,列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保障,依法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
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其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
第六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和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以下简称委托的组织),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的具体工作。
具有较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条件和能力的全国性和省级行业、单项体育协会,经向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以下简称经批准的协会),可负责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等工作。
第七条  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反映社会体育指导员需求,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权益,承担体育主管部门委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愿加入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第八条  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并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三章  培训教育
第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分为技术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
培训教育费用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承担。
第十条  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确定培训办法。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经批准的协会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补充培训教材,并报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负责编写该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大纲和技能培训教材,制定该体育项目的技能标准,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工作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承担。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经批准的协会应当在体育教育机构中批准设立相应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并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评估。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协会或委托的组织应当对报名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证书。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协会和委托的组织应当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培训,并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参加人员颁发证书或证明。

第四章  申请审批
第十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授予或晋升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十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十五条  申请授予或晋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应当向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或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
(三)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四)申请晋升的,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
(五)单项体育协会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继续培训、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的证书或证明。
第十六条  受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或委托的组织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批准授予权限范围外等级称号人员的材料逐级提交。
第十七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经批准的协会按照批准授予权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收到申请材料三个月内做出批准授予的决定并予以公布。对未予批准的询问和申诉,应当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  被批准授予或晋升技术等级称号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批准的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颁发证书、证章。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证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

第五章  注册办理
第十九条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组织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机构,免费办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登记注册、工作注册和迁移注册。
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第二十条  注册机构应当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档案,保证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自被批准授予或晋升技术等级称号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到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注册。
第二十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年度工作注册。
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所在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群众性体育组织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开具其志愿服务情况证明。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半年未开展志愿服务或志愿服务少于30次,不予年度工作注册。未进行工作注册的,不得申请晋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
第二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离开原注册地开展志愿服务,应当办理迁出和迁入的迁移注册。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事业经费预算中列支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并随着体育工作经费的增长逐步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投入。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为有关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供补助经费,并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予以倾斜。
第二十五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应当提供必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
鼓励社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供经费、捐赠和赞助。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群众性体育组织和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等级要求,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托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和设施开展志愿服务。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有组织地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委派到基层组织或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
第二十八条 有条件的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办理保险。
鼓励社会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办理保险。
第二十九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委托的组织应当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信息化,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第三十条  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应当开设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课程,鼓励学生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

第七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群众性体育组织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中开展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坚持科学、文明、安全、诚信的原则,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提高健身者的健身技能和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第三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证章,着装得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健身场地设施并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树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与健身者保持和谐关系,与其他社会体育指导员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第三十五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  奖励处罚
第三十六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荣誉奖章制度。国家体育总局对连续开展志愿服务二十年、十五年和十年,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金质奖章、银质奖章和铜质奖章。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职责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  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侵犯社会体育指导员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截留、克扣、挪用和挤占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由其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由批准授予的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四十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其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9日起施行。原国家体委1993年12月4日发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三)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
(四)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
(六)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育项目的培训并达到标准。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条件
(一)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近一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
2.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
3.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
2.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
3.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三年以上;
2.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较高水平的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工作;
3.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体育组织的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或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四)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四年以上;
2.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
3.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撰写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或调研报告;
4.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一级、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特许条件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具备的等级条件,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可在体育健身技能传授指导或组织管理方面有所侧重。
(二)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在申请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时,可以放宽培训考核与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直接批准授予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三)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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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关键是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哈哈……这就是尴尬的现实!  发表于 2013-8-6 11:42
高老师 社会体育指导员 跨地区报名考试应该都没什么问题的吧?  发表于 2013-8-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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