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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关于印发第30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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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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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4日至7日在广州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竞赛管理中心
  广州市溜冰协会

  四、协办单位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双排轮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

  1. 规定图形
  2. 自由滑
  (1)短节目
  (2)长节目
  3.全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二)双排轮单人滑少年乙组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三)双排轮双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四)双排轮舞蹈

  1. 规定舞
  2. 创编舞
  3. 自由舞

  (五)单排轮成年组、青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六)单排轮少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七)单人舞蹈

  1.规定舞
  2.自由舞

  (八)队列滑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3名,成年、青年、少年甲组双排轮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少年乙组单人滑男、女各2人,双人滑、双人舞蹈各1对,单人舞蹈男女各2人。单排轮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男、女各2人。队列滑,每单位限报1个队。人数不得于少12人,最多不超24人,器材、服装统一。

  (二)年龄分组

  1、男、女单人滑按年龄分4组。

  成年组: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5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双人滑、舞蹈、队列滑不分年龄组。单排轮少年不分甲乙组。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2014年-2015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四)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成年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少年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2010国际规则最新条款,二者如有冲突,以国际规则为准。
  (二)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CD,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不可使用MP3播放器,或录为MP3格式的光盘。
  (三)短节目和长节目等音乐分别录制,不可录在同一CD上。
  (四)不可多人使用同一CD,不同选手即使用相同的音乐,也必须分别录制。
  (五)少年乙组单人滑选手只有在短节目比赛中进入前18名的运动员,才可获得参加长节目比赛的资格,才能计算自由滑成绩和全能成绩。
  (六)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图形比赛,图形抽签确定一组后,在确定组内抽出两个图形进行比赛。
  (七)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提前晋组和团体总分补偿的规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双人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队列滑2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8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参赛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20日前,分别发送:

  1、中国轮滑协会:

  联 系 人:刘育廷
  电 话:010-67147628、87182320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地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2、广州溜冰协会:

  联系人:陈高文
  电 话:13719177897
  邮 箱:GZGZ66666@163.com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与裁判员请于2015年8月2日报到,8日离会。
  报到地点: 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131号)。
  组委会会议分别于8月2日16:30时、8月3日16:00时举行,请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准时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本次比赛按报名表报名人数收取报名费)。队列滑每队交报名费500元。
  第一次报名参赛的省(区、市)和西部地区的代表队不收取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组委会推荐酒店名单将在中国轮滑协会网站公布。
  (三)有冠名的单位参赛需交纳冠名费500元/队。

  十二、裁判员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它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事故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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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5-6-1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美的轮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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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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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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