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格之杯”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21日至23日在陕西省汉中市汉中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汉中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上海格之商务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
七、竞赛项目
(一)双排轮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
1. 规定图形
2. 自由滑
(1)短节目
(2)长节目
3.全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二)双排轮单人滑少年乙组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三)双排轮双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四)双排轮轮滑舞蹈
1. 规定舞
2. 创编舞
3. 自由舞
(五)单排轮青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六)单排轮少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七)单人舞蹈(表演项目、不分年龄组)
八、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少年组双排轮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双人滑、轮滑舞蹈各1对,单人舞蹈男女各2人。单排轮单人滑青年组、少年组男、女各2人。
(二)年龄分组
1、男、女单人滑按年龄分4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2002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双人滑、轮滑舞蹈不分年龄组。单排轮少年不分甲乙组。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2011年-2012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四)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成年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少年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2010国际规则最新条款,解释权在中国轮滑协会。
(二)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磁带或者CD,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不可使用MP3翻放器,或录为MP3格式的光盘。录音带A、B两面必须为同一比赛用音乐,不得录有其他非本场比赛用音乐。
(三)短节目和长节目分别录制,不可录在同一本录音带或CD上。否则后果自负。
(四)不可多人使用同一录音带或CD,不同选手即使使用相同音乐,也必须分别录制。否则后果自负。
(五)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提前晋组和团体总分补偿的规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轮滑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8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参赛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2年7月20日前,分别寄送:
1、中国轮滑协会:
联系人:刘 蔚
电 话:010-67147628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crsa_cn@163.com
地址:北京体育馆路号 邮编:100763
2、汉中市体育局
联系人:雍文杰(13098219778) 张勇(13399269966)
电 话:0916--2217470
传 真:0916—2217457
邮 箱:hzstyj@sina.com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培德街2号 邮编:723000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与裁判员请于2012年8月19日报到,24日离会。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时务必注明联系方式。
组委会会议于8月20日16:00举行,请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50元人民币(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本次比赛按报名表报名人数收取报名费)。
第一次报名参赛的省(区、市)和西部地区代表队不收取报名费
(二)差旅、食宿费:参加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在编人员食宿标准150元/人/天。超编人员及提前报到、延迟离会人员食宿自理。
十三、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
(一)组委会将视情况挑选获得花样单人自由滑、双人滑和轮滑舞前三名的部分运动员参加赛后汇报表演,表演内容可以与比赛内容不同。
(二)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四)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仲裁裁判员
关于选调“格之杯”第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仲裁裁判员的函 有关单位:“格之杯”第27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定于2012年8月21日至23日在陕西省汉中市举行。现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裁判员名单
仲裁委员:李秀良(北京)
裁 判 长:于立强(吉林)
副裁判长:瞿春芳(女,上海)
孙 丹(女,广东)
记 录 长:王 旋(女,黑龙江)
裁 判 员:董也乐(北京)
肖雨红(女,北京)
赵金平(女,黑龙江)
赵秋萍(女,上海)
张靖智(女,河南)
陈高文(广东)
王浩华(女,广东)
魏雪琴(女,陕西)
秦良安(乌鲁木齐)
承办单位另选调6名辅助裁判员参加工作。
二、经费
被选调人员的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比赛期间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服装
被选调人员的服装须自备,具体要求如下:
男:藏蓝色西服套装,白色衬衫,单色领带,黑色皮鞋。
女:藏蓝色西服套装(套裙),白色衬衫,单色领带,黑色皮鞋(中、高跟)。
裁判员上衣左胸前须佩戴中国轮滑协会裁判员胸徽。
四、报到和离会
以上人员请于2012年8月19日报到,24日离会。
请提前电告承办单位抵离具体时间、车次,以便安排接送和预订返程车票。
联系人:雍文杰(13098219778) 张勇(13399269966)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请于6月30日前告中国轮滑协会能否参加工作。
(二)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并认真学习本届锦标赛的具体规程和要求。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五日 花样轮滑 难度很大 只有欣赏了!:lol 比赛场地是木地板还是水磨地面? 全国花样赛经常都在体育馆内进行!是木板地多! 彩云小子 发表于 2012-6-24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赛场地是木地板还是水磨地面?
还没见到赛场,所以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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