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院风 发表于 2013-3-16 09:28

轮滑也属高危体育项目 经营必须填写项目日志

      广佛都市网讯 珠江时报(记者 谢轲 通讯员 黄欣) 今年禅城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业主得填写《禅城区高危险性经营项目日志》,这是记者昨日下午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培训班”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禅城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分为游泳、轮滑、攀岩三类,目前禅城区有游泳经营场所40多家,轮滑经营场所4家,攀岩经营场所1家。在培训班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旅游监督科科长林幼彬向各经营者讲解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措施,要求各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在营业时间内必须填写《禅城区高危险性经营项目日志》,填写内容包括现场救助人员及设备是否齐备、当班负责人是否在岗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何育明强调,面积250平方以内的游泳池须配备2名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需增加1名救生人员;轮滑及攀岩场所须至少配备一名救助员。何育明还和经营者现场签署了《安全管理责任书》。

  此外,此次培训还布置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行政许可证换证和年度验审准备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5月份前完成禅城区所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行政许可证》的年度验审。

(责任编辑:梁淑梅)

来源:广佛都市网-珠江时报

xswkn 发表于 2013-3-16 10:27

看来我去考急救员证 还是有先见啊 呵呵~

xswkn 发表于 2013-3-16 10:27

看来我去考急救员证 还是有先见啊 呵呵~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3-31 21:18

若干年前,我参与了多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国家标准的审定,其中的确有轮滑场所,我参加审定的是“热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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