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轮滑广场北京轮滑公开赛自由式轮滑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5月11日、12日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国轮滑广场举行。二、指导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三、主办单位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四、承办单位
北京锋尚体育发展中心
五、支持单位:
北京奥林匹克管委会
北京新奥集团
六、参加单位
轮滑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
七、竞赛项目
自由式轮滑包括速度过桩、单人花式绕桩、双人花式绕桩、花式刹停(Slide)及花式对抗(Battle)五个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
1. 分为预赛(个人计时制)与淘汰赛(分组淘汰制)。
2. 预赛中每位运动员允许两次起跑,取最好成绩进入排名,进入决赛运动员名单将在比赛前公布。
3. 决赛按预赛排名进行分组,两人一组,以三局两胜制进行淘汰赛。
4. 连续两次起跑犯规及终点犯规,取消当轮成绩。
5. 少年组速度过桩选手可采用任意合理动作进行过桩
(二)单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2分钟5秒,运动员表演开始15秒内必须入桩。
2. 整套动作中应尽可能多的表现各种各样的难度动作,包括蹲、跳、转、直线及其他其他动作。
3. 蹲坐类、跳跃类、单轮类的难度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旋转类的难度动作以连续转三圈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非上述四类动作的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4. 技术难度从动作的多样性、完成质量以及对表演速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判。
5. 艺术表现力从动作编排、身体姿态,套路与音乐的融合等方面进行评判。
6. 若表演超时,裁判员将停止评判,并扣除艺术分5分,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7. 运动员在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及摔跤,将得到相应的扣分。
(三)双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180±10秒。
2. 评分方式:同花式绕桩评分。
3. 评分内容包括技术表现和艺术表现,还将考评运动员的协调同步表现。
4. 其它要求同单人绕桩。
(四)花式刹停(Slide)
1. 运动员进行预赛(资格赛),根据预赛成绩取前8名选手进入决赛。其中预赛排名前6名直接晋级决赛,预赛排名7-10名的选手通过复活赛争夺剩余的2个名额
2. 每位选手在资格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并且这三个动作来自不同分类,并且难度系数总和不得超过6.5。
3. 参加复活赛的选手可以参加一个单个动作
4. 决赛表演的8位选手依照预赛和复活赛的排名依次选择出发顺序。
5. 决赛中首先表演3个单个动作,最后表演2个组合动作。无论表演成功与否,运动员不得重复表演同一个单个或组合动作。
6. 裁判评分将从运动员起跑开始,至运动员完成刹停结束。
7. 运动员完成的单项动作必须满足最低刹停2米的刹停距离,该表演才能获得有效分数。
8. 组合动作中,每个动作都必须超过2米,动作与动作间的距离不得超过1米
9. 运动员必须在包括起刹区和刹停区内表演刹停动作并且必须在刹停区内完成动作后才能得分。
10. 运动员在表演刹停动作期间,如出现轮滑鞋之外身体部分触地的情况,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扣分。
(五)绕桩对抗(Battle)
1. 参加绕桩对抗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花式绕桩的比赛。
2. 依据花式绕桩比赛的成绩,男、女运动员分别取前16名与前8名进入分组赛。
3. 分组赛中,每组3—4名运动员,小组内每位运动员都表演相同的轮次,每轮时间为30秒,每轮比赛运动员均为自由即兴表演,无需绕完所有的桩。
4. 记录各种形式的连接动作,将是battle的主要评判内容。
5. 运动员在踢倒的桩上表演,判该动作无效。
6. 每组运动员比赛完毕,裁判员相互比较运动员的排名。
八、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3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12月31日)。
青年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双人花式绕桩不设性别和年龄分组,花式刹停不设年龄分组。
(三)参赛各队应如实按年龄组别报名,比赛时带好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组委会核查资格禁止跨年龄组参赛。凡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立即取消所得成绩、名次、奖励,取消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全部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青年组及少年组运动员属未成年人,报名表须监护人签字同意参赛,并注明参赛委托代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采用2013年版《中国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根据比赛情况需要,组委会有权作出适合比赛的规定)。
(二)各参赛队(员)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及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四)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用MP3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大会裁判组,发送的邮件名称为“自由式轮滑赛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选手代表单位、姓名、选手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裁判组邮箱地址:bjlhxh@126.com。音乐邮件方式接收截止日期:2013年4月26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和1、2、3名奖牌。
(二)参赛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
(三)若下一年龄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若成年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bjlhxh@126.com, 邮件名称注明“自由式轮滑赛报名”。只接收网上报名和汇款交费到指定帐号,报到时不接收现场报名和报名费。
2、请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身份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意外伤害险证明、运动员参赛保证书(未成年人需本人和监护人同时签字),在报名截止前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院10-2-902 室,邮编:100016,收件人:王树基收,电话:13901087770。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4月26日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3年5月10日报到,并适应场地训练。地点:中国轮滑广场(国家体育馆东侧广场)。到场地乘车路线:乘地铁8号线奥林匹克公园站下车,向南行进广场北门沿景观大道南行100多米即到。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
每项目每名运动员50元人民币。
依据花式绕桩比赛的成绩,男、女运动员分别取前8-16名进入分组赛,参加花式对抗(Battle),不额外收取报名费,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有冠名的单位须交纳宣传费每队500元人民币。
十三、裁判人员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选派裁判员。
十四、其它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运动员参赛保证书》;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四)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没有违规、违纪保证金全部退回。对比赛有异议, 按《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的申诉规定缴纳申诉费办理。
(五)参赛运动员照片、录像等资料组委会有权使用和保留。
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以大赛组委会书面通知为准。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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