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6-29 12:23
本帖最后由 高松婴(聚) 于 2013-6-29 12:26 编辑
关于取消未成年人参赛资格,不要有误会呀。哈哈~{:soso_e112:}
ehnus
发表于 2013-6-29 15:06
一定会越办越好的,感谢您!
xixixi
发表于 2013-6-29 15:07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6-29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取消未成年人参赛资格,不要有误会呀。哈哈~
2011年10月在海宁举行的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中,少年乙组[10岁以上]的选手都可以报名参加全程马拉松比赛。2014的怀马,为什么要取消孩子们的参赛资格呢?是怕奖杯让孩子们都拿走吗?想不误会都难啊!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6-30 07:32
xixixi 发表于 2013-6-29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1年10月在海宁举行的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中,少年乙组[10岁以上]的选手都可以报名参加全程马拉松比赛 ...
小冠军,你好!
一、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我单位不是公司,是非营利社会组织。而且独立运作未成年人(俗称青少年)运动项目赛事,是可以享受税务上的豁免,所以,仅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取消特定人群的报名资格,就有点“那啥”了……
二、【不争不比,做好自己】是我们中心的行为宗旨。其他地方如何搞,认真学习多去总结,我们中心主办的活动,基本上以拾遗补缺、标新立异为己任,不去争他人资源、不去比谁好谁坏。
三、我中心以运营“体育经纪示范项目”名义办赛,重在示范,重在可复制、重在可持续发展!因而,有些在京举办项目,如能在京郊遍地开花,那才是最好!
四、鉴于国家××运动管理机构,拒绝45周岁以上国人成为注册运动员,今后我中心侧重点以关注45周岁以上成人和残障人士的赛事经纪为主,而对于未成年人,鉴于社会有诸多公司在积极打理,我们中心更愿意成为 未成年人运动专项俱乐部的孵化中心!
以上四点,作为给你误会的解释,并相信明年在你们参加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赛事之空闲,还有机会到怀柔参加仅限未成年人参加的自助型亲子轮滑马拉松活动(策划中)。
inlineroll一休
发表于 2013-6-30 13:13
本帖最后由 inlineroll一休 于 2013-6-30 13:16 编辑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6-30 07:32 http://bbs.rollerfun.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冠军,你好!
一、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我单位不是公司,是非营利社会组织。而且独立运作未成年人 ...
高老师,2014年的名额还是限制176名吗?
另外,未成年人具体定义是否是14岁(含14岁)以下?
从你的答复中,我还是没有理解为什么取消未成年人资格。我个人觉得未成年人,例如6岁或8岁,参加长距离比赛是有点太小了,因为途中需要很多判断,未成年人判断能力有限,如果途中有监护人会好些。另外,如果小孩摔了,将大人绊倒,容易被大人压伤...,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看,太小还是要限制一下。但不是绝对的,我知道Northshore的最小年龄限制是13岁,小于13岁参赛要由组委会特批。
johnxu
发表于 2013-6-30 15:24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3-6-30 15:28 编辑
inlineroll一休 发表于 2013-6-30 13:13 http://bbs.rollerfun.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高老师,2014年的名额还是限制176名吗?
另外,未成年人具体定义是否是14岁(含14岁)以下?
从你的答 ...
我看高老师的意思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专做45岁以上和残疾人的赛事。毕竟小孩的比赛太多了,而45岁以上和残疾人这块“细分市场”基本没人作。
我觉得高老师的解释二、三、四条都是很有思想的,找准了自己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在线66
发表于 2013-6-30 22:46
孩子明年10岁了,原想着明年也来参加这个轮马比赛,结果竟然不让小孩参加了!让人不解?小孩子的水平不是也很高吗?你家的比赛说变就变,你们自己玩还对外宣传什么?真可气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7-1 05:27
本帖最后由 高松婴(聚) 于 2013-7-1 05:40 编辑
在线66 发表于 2013-6-30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孩子明年10岁了,原想着明年也来参加这个轮马比赛,结果竟然不让小孩参加了!让人不解?小孩子的水平不是也 ...
今年为啥没参加?另外,不接受报名参赛的缘由您没看到吗?十岁的孩子,比赛机会很多呀!我们是非营利社会组织,不同于财大气粗的其他组织,也没权没势!预期与其指责我们,不如扪心自问,自己为民间组织办赛做了些什么?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7-1 05:30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6-29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取消未成年人参赛资格,不要有误会呀。哈哈~
面对愚昧,原本不想过多解释。因为,当对方笃定三七等于二十四的时候,你的辩解不是浪费时间吗?
高松婴(聚)
发表于 2013-7-1 05:38
我不是轮滑圈中人,所以无法去比照别的赛事。
民间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也决定我们办赛初衷。
2013起步,2014稳定,2015移交,三部曲,一个一个唱!
176位的参赛名额,仅是这三年承办赛事权力未及转让的预案。假如有哪位商贾,把赞助其他所谓热门运动的钱赞助这里一百万,我想,扩大参赛规模、扩大参赛范围、扩大赛事周期的好事,会来的更早。
可惜,那些不理解的,不过是盯着自己的私利无端指责我的人,我去辩解,岂不是浪费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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