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阳市首届中小学生轮滑锦标赛的通知
宛体〔2013〕25号南阳市体育局南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阳市首届中小学生轮滑锦标赛的通 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精神,积极响应国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轮滑神州”校园行活动》的通知(社体字〔2013〕200号)文件精神,结合轮滑运动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开展2013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校园行活动,从而推动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开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运动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普及轮滑运动,提高轮滑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10月26-27日在南阳市中心广场举行“南阳市首届中小学生轮滑锦标赛”。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届时参加。 附:1. 竞赛规程 2.报名表南阳市体育局南阳市教育局2013年5月10日
附1:南阳市首届中小学生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南阳市体育局南阳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 南阳市轮滑运动协会南阳市中小学体育协会三、协办单位 南阳市铁骑兵团轮滑俱乐部南阳市世奥体育俱乐部四、支持单位 南阳电视台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 地点:南阳市中心广场(南阳市体育中心为备选场地)六、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赛 1、少年甲乙组(男女)300米、500米、1000米计时赛 2、儿童甲乙组(男女)300米、500米、1000米计时赛 3、幼儿组男、女子组: 200米、300米计时赛 (二)自由式轮滑 1、少年男、女子组 :速度过桩 2、儿童男、女子组 :速度过桩 (三)个人、团体趣味展示项目: 1、跌倒防护:选手连续滑行-摔倒-起立六次,在100米范围内完成,动作标准,滑行优美,以最快速度到达终点为胜者。每校限报六名。 2、轮滑舞蹈:团体三人以上,选手根据选定音乐可自编舞蹈或选定赛会舞蹈进行参赛。 (四)阳光体育-轮滑进校园示范展示项目: 1、轮滑拔河赛:20人为一队,以学校为单位,年龄组别、男女不限,每校限报二队。 2、穿越火线赛:10人为一队,滑行中依次穿过设定的障碍物,以最快速度到达终点为胜者。以学校为单位,年龄组别、男女不限,每校限报二队。
七、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备查。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教育批评。 2、参赛单位及个人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电子邮件至949712402@qq.com)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3、参赛运动员经常参加轮滑运动并身体健康,并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及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无保险禁止参加比赛。 4、参赛运动员所用比赛器材自备。 5、各参赛单位人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若干名,参赛运动员最多只能报两项。 6、大赛接受个人报名,报名地点:南阳市铁骑兵团轮滑俱乐部 7、年龄规定: 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儿童甲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儿童乙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幼儿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比赛规则 1、速度轮滑采用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及裁判通则。 2、自由式轮滑采用最新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及裁判通则。 3、参赛运动员必须配戴护具(头盔、护膝、护腕、护肘、等)。 4、听到发令(枪、笛)起跑计时,抢跑两次者取消比赛成绩。 5、均采取一次赛,按成绩排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九、比赛器材规定 1、比赛用鞋:单排轮滑鞋均可。 2、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护具,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十、报名 1、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葛国忠 电话:18623900277QQ:949712402 米兆果 电话:13838957766 地址:南阳市中心广场鸿德步行街44号南阳市轮滑运动协会秘书处。 2、于10月25日下午15:00在中心广场领队、裁判、教练员会议,届时将进行比赛抽签,请各队领队准时参加。 3、报名费:每人50元 4、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由相关单位自理。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每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三名将获得证书及奖品,第四至八名将获得证书。 速度轮滑赛: 第一名将获得:高档速滑头盔一顶 第二名将获得:轮滑包一个 第三名将获得:自行车包一个 (二)团体奖录取前8名。各组分别按8、7、6 、5 、4 、3、2、1 计算总分,总分相等,分数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参赛人(队)数不足六名(含六名)减一录取;不足三人的组别或项目,并组或者为表演项目。 (四)设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评选优秀学校、优秀辅导员若干名,对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轮滑进校园”活动的试点学校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内容解释权、修改权归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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