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轮滑活动管理办法》、《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继续举办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锋尚体育发展中心 北京体育大学 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体育大学举办。 五、培训对象 (一)速度轮滑教练员和裁判员 (二)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裁判员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技术、战术 3.轮滑教学与训练 4.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 2.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结业 (1)等级裁判员的理论考核成绩达到6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等级教练员的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五)学员不得同时参加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两个项目的培训。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络食宿,也可选择承办单位推荐地点(地址:北京体育大学,学员可在学校食堂就餐,标准自定。)。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交纳会务费12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 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规则15元,教材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回执表电子邮件到如下地址: 电子信箱:bjlhxh@126.com 电 话:13693200101 联 系 人:王硕 (二)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并将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主办单位。 (三)请学员于2013年10月18日早8:00-9:30到北京体育大学游泳馆一层会议室报到,联系人:王硕 手机:13693200101,离会时间:10月21日下午。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www.rollersports.cn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本通知网上登载附有表格)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中国轮滑协会网上通知 附件:回执和申请表 中国轮滑协会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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