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在美国加州是可以合法上路的
前几年论坛里讨论过世界各地轮滑路权的问题,国内的新交规对此好像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前些日子因为需要读了一下美国加州的交通法,结果发现至少在加州穿轮滑是可以合法上路的,并被归到行人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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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是指步行者或使用諸如旱冰鞋、滑板等作為交通工具的人,其中不包括騎腳踏車者。行人也可以是指使用三輪車、四輪車、或輪椅作為交通工具的殘障人士。
------摘自 加州驾驶手册 2013中文版 23页
我们国家什么时候也可以这样就好了。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4-2-23 09:52 编辑
穿轮滑鞋的人也是人,不能因为穿了轮滑鞋,就不被当人对待了。我国目前的交通法规就是这种不尽人情的法律,对"行人"的r定义过于狭隘和落后。
直接使用人力驱动交通工具的人都应该像加州法律那样被规定为“行人”。自行车虽然你也是使用人力作驱动,但是,自行车是通过比轮滑复杂的机械传动装置行走的,因此被排除在“行人”之外也是很合理的。而且人是直立行走动物,轮滑、滑板最接近人的行走特征,这也是自行车与轮滑的区别。
本帖最后由 花岗岩 于 2014-2-23 07:09 编辑
轮滑是一种环保,娱乐,健身,多种功能的好运的高级项目,需要智慧的人高级的人去掌握,并成为现代人类生存的必须技能,要普及,不是禁止,人之说以会成为万物真灵,就是在不断的学习提高技能中前进,再前进,我想,有远见的领导决策都是要向前的,而不是政府保持现状,不求进取,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的历史教训还不深刻吗???????? 人性化,行人有优先权,车辆必须避让。{:8_284:} 我们国家没有一个地方有这样的交通法规。:( 天涯知己 发表于 2014-2-23 0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性化,行人有优先权,车辆必须避让。
这种人本主义的精神,从16世纪就已经深深扎根于西方人的思想和理念,成为衡量是非的准则。 :D:D:victory: 老烦要去美国?先祝一路平安。:lol 14057 发表于 2014-2-23 11:06
老烦要去美国?先祝一路平安。
谢谢七哥。春节期间去的,已经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