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2014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2014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4-03-26 09:30:00 体总网
社体字〔2014〕155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 现将2014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秦皇岛北戴河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厦门宝狮莱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四、培训对象 (一)速度轮滑教练员和申报国家级的裁判员 (二)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申报国家级的裁判员 五、时间和地点 2014年5月24日至27日在秦皇岛北戴河区举行。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技术、战术 3.轮滑教学与训练 4.轮滑运动科学研究 5.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6.轮滑项目的反兴奋剂知识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要求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鼓励报考国家级教练员的学员提交轮滑研究方向的论文1篇。请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1份,所提交论文须为学员原创。论文附加分满分20分。论文须于报到时交考核小组。 2. 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国家级教练员考核总成绩达到9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国家级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档,考试内容为模拟比赛现场进行裁判工作实践操作。英语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应用专业词汇及新概念第二册。 2.结业 报名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的学员必须是已满三年的一级裁判员。理论考核成绩达到8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英语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请通过者持结业证书向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并填写《裁判员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后,连同4张小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寄至中国轮滑协会。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和级别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 2. 国家级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一级裁判员证书(满三年)原件。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 (三)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五)学员不得同时参加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两个项目的培训。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1.学员往返交通和当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含三餐)。 2.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每人120元。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员每人2000元、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2000元。 (三)资料费每人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同一小项兼项考核的学员总培训费减免10%。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回执表和所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1. 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 系 人:刘育廷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87182320/67147628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2.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体育局 邮 编:066100 电话/传真:0335—4041891 联系人:王 波、孟庆丰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4年5月23日到北戴河报到,5月28日离会。请提前向承办单位电询报到具体地点。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的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费再参加一次相同级别的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本次已获级别的培训费。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附件:2014年全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轮滑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申请表/全国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2014年3月24日 抄送:秦皇岛北戴河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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