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届轮滑欢乐节
本帖最后由 芷芷 于 2014-10-11 18:26 编辑广东省首届轮滑欢乐节
暨2014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滘镇文体宣传办
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
顺德大良北极星广告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4年12月13日—14日。
(二)竞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北滘活力体育中心。
四、支持单位(待定)
五、参加单位
省内各市(县、区)体育局、社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体育俱乐部。
六、竞赛项目(男、女项目相同,共52项)
成年、青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少年甲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活力板200米计时赛;
少年乙组:300米计时赛、4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3000米淘汰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活力板200米计时赛;
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200米计时赛;
少年丁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200米计时赛;
七、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可以不办理注册手续,但运动员注册管理仍然有效,如各队需要对本队运动员进行注册管理,可按规定时间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二)凡今年内代表省外任何单位(代表国家队参赛除外)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对违犯本条规定的运动队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还将禁止该队参加广东省举办所有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广东省户籍的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广东省内暂住证(或省内学校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
(四)各队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赛。
(五)严格按年龄组参赛不能以大顶小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六)各组年龄规定:
1、成年组:1996年以前出生;
2、青年组:1997-1998年出生;
3、少年甲组:1999-2000年出生;
4、少年乙组:2001-2002年出生;
5、少年丙组:2003年-2004年出生;
6、少年丁组:2005年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少年组除500米争先赛外,其他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九、器材规定
(一)必须穿单排轮滑鞋(活力板项目除外)。
(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速滑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8人的组别、项目,录取及奖励数为参赛人数减1;参赛人数不足4人,取消该项目。
(三)特邀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参赛,其所取得的成绩按其在比赛中所排列的名次并列录取。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及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二份(电脑打印,经手工改动报名表无效)经队伍所属地级市主管轮滑的体育部门盖章后,于 2014年12月1日前分别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成年组及青年组比赛,每队每项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300米个人计时赛除外);少年组参赛运动员报项不限。
(三)各队于2014年 12月12日到赛区报到,12日晚上8时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十二、其它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需组委会安排食宿的请提前与赛区联系。
(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由各队负责;各队负责安排参赛运动员体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水平符合比赛要求。
(三)运动员报名费为每人50元,由省轮滑运动协会收取作为省轮滑运动发展经费。
(四)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必须经该队领队签名认可,并交纳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一半原申诉费给申诉方,另一半申诉费上交省轮滑协会,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省轮滑协会。
(五)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三、主要裁判员和仲裁由省轮滑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和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网上或手机短信通知。
广东省首届轮滑欢乐节暨
2014年广东省自由式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顺德区北人民政府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滘镇文体宣传办
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
顺德大良北极星广告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4年12月13日—14日。
(二)竞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文化商业广场。
四、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儿童组。
(二)单人花式绕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组(ABC并组)。
(三)双人花式绕桩(不分年龄、不分男女项目)。
(四)花式刹停(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
(五)轮滑拉龙: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和儿童组。
(六)集体轮滑舞:青成年至儿童组年龄内。
(七)活动板(男、女子项目相同):少年A、B、C各组、儿童组。
(八)双龙板(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组(A、B、C并组)。
五、参加办法:
(一)具有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广东省居住的公民或学籍的均可参加。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二个比赛项目。
(三)单人花式绕桩和花式刹停每个单位各组限报男女各二人,双人花式绕桩每个单位各组限报二对,集体项目各组别每个单位限报一队,其余项目报名人数不限。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五)年龄规定:
1.青成年组:1998年9月以前出生;
2.少年A组: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之间出生;
3.少年B组: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之间出生;
4.少年C组: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之间出生;
5.儿童组: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之间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轮滑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器材和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参加评分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于检录前向大会裁判组提交比赛音乐资料(提交U盘,音乐文件要注明队名或个人名称,格式MP3)。
(六)竞赛补充规则:
1.除活力板和双龙板,其它项目必须采用直排轮滑鞋参赛,儿童组成员必须佩带头盔参赛;
2.速度过桩少年C组以上二轮计时,取最好的成绩排列名次。速度过桩(儿童组)、活力板、双龙板均一轮计时,按成绩排列名次。单人、双人花式绕桩、拉龙和轮滑舞等均一次决赛按席位分排列名次。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决赛);
3.活力板、双龙板绕桩竞速:比赛距离为21米,5米加速距离,共20个障碍“桩”,每桩距0.8米,终点线与最后的桩距离为0.8米。每碰或漏桩一个增加0.5秒时间,类加5个或以上和中途滑足落地视作失败,均取消成绩。一次计时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4.轮滑拉龙:每队10-15人。100分制(音乐:3分钟±10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服装造型等因素来评分。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每超1次扣5分),每次时间不超10秒钟,违者每次扣5分,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分(±1-9秒扣2分、±10-19秒扣5分和19秒以上扣10分),无故中断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5.轮滑舞:每队6-10人,最少有一名女性或男性。100分制(音乐音乐:2分钟30秒±5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舞蹈的整体完成效果;舞蹈的艺术表现力、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合节奏感;舞蹈的编排内容、风格;舞蹈的动作难易、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整齐性、服装造型等。非编排的停顿扣10分,舞者跌倒扣5分,时间违规扣分与集体拉龙相同,无故中断表演和非舞蹈形式的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6.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决赛。初赛每人进行三次不同分类的单个动作表演,三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名,取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按预赛排名的倒序依次上场表演,每人进行二次不同类型的组合动作表演,五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列名次;
7.参加单人花式绕桩的运动员,最少能完成2013版本的六个D等级或以上等级的动作才能参加,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评分项目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其余各项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
(三)设运动队优秀组织奖若干队(最少有15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才能参加评选)。
(四)设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五)不足三人(或队)的组别,向上一年龄组别合并或取消。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1日前报名表传真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传真号:020-83820274。发电子邮件到:GdGz66@163.com,联系人:陈高文,电话:13719177897。
(二)比赛不收报名费。报名前请认真核对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参加项目等等,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
(三)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联席会议时向赛会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医院或学校),请携带报名表核对名单并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四)各队于12月13日上午8:30前到赛场报到并检录。
九、经费:
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由各队自行解决。
十、其它: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参赛的运动员要依时检录,三次检录不到者视作弃权(如两赛区项目冲突时,优先第1赛区项目比赛,后及时到第二赛区项目补赛)。
(四)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领队或教练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五)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递交报名表等同同意这项条款)。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东省首届轮滑欢乐节暨广东省第三届轮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滘镇文体宣传办
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
顺德大良北极星广告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4年12月13日—14日。
(二)竞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文化商业广场。
四、支持单位(待定)
五、参加单位
省内各市(县、区)体育局、社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体育俱乐部。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组。
(二)女子组(初中以上均可)。
(三)青少年男子组(中学生组,包括高中和初中)。
(四)少年组(小学生组,可男、女混合)。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6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每队运动员最少人数为10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二)年龄分组
1.成年男子(女子)组:1995年以前出生(含1995年)。
2.女子组: 2002年前出生。
3.青少年男子(女子)组:具有广东省学籍的初、高中学生(1996年—2002年出生)
4.少年组:具有广东省学籍的在校小学生,男女可混合组队。
(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参赛,须由监护人在组队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上报组委会的名单视为同意)
(三)各队须向组委会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现学籍人员,(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五)参赛队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规定,穿戴统一比赛服和必备护具。
(六)运动员只能代表—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有关队伍比赛并取消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轮滑协会印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队伍报名数量,决定采用单循环或双循环赛制;如果报名队伍数量为6(含)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报名队伍数量超过7队,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二名或三名出线进行决赛方式进行。
(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各得1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积分相同,胜方排列前;如平局,两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同,三队之间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三队循环胜负,以三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各队必须按照以下规则参加比赛。
1.每队应准备两套符合规则规定的比赛服(深浅颜色各一套),井带有符合规定的号码。
2.每场比赛的两个队必须在赛前规定的时间到场(赛前1小时报到,30分钟提交出场名单及出场队员身份证原件),如在规定开始比赛某队没到场,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该队弃权处理,比分为0:5。
3.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对判罚有异议,必须在赛后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投诉前需缴纳申诉保证金1000元,如胜诉则退回。
4.比赛中不得持杆打人或打架,如有违反,将按有关纪律规定予以处罚,比赛中不得故意伤人,如有违反,责任人负责为对方治疗支付医药费。
5.各队必须为参赛队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比赛,赛会只负责比赛现场的急救。
6.各队应服从赛会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或特殊情况,应赛前向组织委员会提出。
7.护具和器材要求:
(1)必备护具:轮滑球头盔、护肘、手套、护身,护腿,防摔裤。
(2)建议穿戴的护具;全护面罩(除成人队外其他组别为必备)或护目镜、护胸、护肩。
(3)守门员护具:轮滑球守门员全套护具。
(4)符合规则的轮滑球杆和单排轮滑球鞋。
(5)如有队员或守门员必备护具穿戴不全,不允许上场参加比赛。如在比赛中发现队员护具不符合规定,令该队员退场,如再次违反该规定,处以该队小罚,如在比赛中队员相互替换护具或装备,不得延误比赛,否则将按规则予以处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报名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
(三)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和运动员若干队(名),给予奖励。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1日前,传真至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020)83820274。
(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
1.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李煊明,QQ邮箱:1046434078@qq.com;联系电话:13609643657或18028611198
2.加盖单位、学校(或俱乐部)公章和医生签名的纸介质报名表于2014年12月比赛前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交比赛组委会。
(三)报到、离会
参赛队于2014年12月12日报到,12日晚上8:00召开联席会议。
报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文化商业广场。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队500元人民币,由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收取。
(二)参赛押金:每队1000元人民币。如无违纪等特殊情况,押金全额退回。
(三)各队差旅、食宿费、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
十二、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原件。
十三、仲裁及裁判员由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victory::victory:{:1_1:} 搞得好呀,各地都像这样就好。 :D 弱弱的问一下报名表格再那下载? 河北也能这样就好了。 怎么速滑的没有联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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