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_J 发表于 2006-11-24 09:54

<p>本来作为一个外地66,对于这样的吵架事件,我们实在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p><p>但是碰巧这次去武汉参加比赛,有幸的于两位当事人有了接触.而且这件事情中间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了给X6买车票的事情,作为X6的队长,我不得不说一说几句:</p><p>这次武汉比赛,武汉66的热情是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不管是我们大队伍在武汉的集体活动,还是后来余庆和覃航留下的小范围活动,都多亏有了武汉66们的热情的接待.在这里,我先对武汉的66们说一声:谢谢了,你们辛苦了!至于小宇提到的买票事件我刚刚通过跟覃航的电话通话了解到,余庆和覃航回来的车票是覃航自己掏的钱,也就是说鸡子没有给他们买票.我想小宇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有点误会.所以,我特意出来澄清一下.</p><p>至于事件中说到的其他内容,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也不多发表任何言论,只是建议一下:当事人双方都冷静一下,象这样类似的话题,不应该是放到论坛这样的公共场合来引起纷争的.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私下去解决,毕竟这个也不是什么好事.其他的66朋友们大家也就不用过多的参与讨论.如果大家真的是为了武汉的66团结的话,大家就更不应该来添油加醋了,在各自的心里有个谱就好了,用不着来发贴发言论来激起更多的矛盾了!以上纯属我个人的观点,希望大家看了后能冷静的来面对这个事情!</p><p>最后在这里衷心的希望这个事情能早日解决,切记,天下66是一家!</p>

周易 发表于 2006-11-24 17:3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ome_J</i>在2006-11-24 1:54:00的发言:</b><p>至于事件中说到的其他内容,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也不多发表任何言论,只是建议一下:当事人双方都冷静一下,象这样类似的话题,不应该是放到论坛这样的公共场合来引起纷争的.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私下去解决,毕竟这个也不是什么好事.其他的66朋友们大家也就不用过多的参与讨论.如果大家真的是为了武汉的66团结的话,大家就更不应该来添油加醋了,在各自的心里有个谱就好了,用不着来发贴发言论来激起更多的矛盾了!以上纯属我个人的观点,希望大家看了后能冷静的来面对这个事情!</p><p>最后在这里衷心的希望这个事情能早日解决,切记,天下66是一家!</p></div><p>一、清官难断“家务”事;</p><p>二、当事的双方都可从中吸取教训,经济上的事情一定要以契约的形式予以约定,再不可哥们义气,否则永远说不清,否则企业无法管理;</p><p>三、在这件事中鸡子是以某种特殊身份出现的,相信鸡子会以更高的姿态把握好事情的发展,并处理好方方面面关系。</p><p>你曾经做过,相信这次亦能做好......天下66一家!!!!!</p>

不知火 发表于 2006-11-24 18:30

<p>&nbsp;&nbsp;&nbsp; 基本情况已经了解,2个人关系有问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至少是沟通不够,再有就是个人处事习惯风格不同。</p><p>&nbsp;&nbsp;&nbsp;&nbsp; 说者无心,听者有心。玩笑本身没错,心情不好的时候听了就出错。</p><p>&nbsp;&nbsp;&nbsp;&nbsp;&nbsp;忘记自己还存在优点(优点某些时候就是缺点),记住自己的缺点比优点多</p><p>&nbsp;&nbsp;&nbsp;&nbsp; 好多事是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有的人是习惯先把话说了再努力去做到,有的人是想试着先做到,再说出来。</p><p>非常希望小宇和鸡子沟通好,电影台词里说“这世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生意人”有时候觉得还是有道路的。站的位置不同,就<u>要有和必须有</u>不同的处理方式。</p><p>&nbsp;&nbsp;&nbsp;&nbsp;善哉,善哉!(经常听到有人说我经常爱说教,我只是想能起到点好的影响,若错了,就大家就当没看到,影响了大家的好心情,是最大的错误。)</p>

温州之小宇 发表于 2006-11-24 19:46

到现在还怪我!~~~还不知道错!~!~哎~我在武汉不欠任何人的钱~~~~~除了湖南的柱子~~~

羽麒 发表于 2006-11-24 19:54

<p>有什么问题私下解决</p><p>不要拿到论坛上面来说~</p><p>为了维护66的团结,我再次做出处理!</p><p>请勿再跟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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