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自由 发表于 2008-3-5 19:08

认真学习一下

稀里哗啦07 发表于 2008-3-5 20:17

嗲         色一~~

我要飞翔 发表于 2008-3-6 00:16

轮滑合法是没有问题,但现在的交通秩序实在是另人担心,经常都发生汽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如果人和车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受害的肯定是人。

北极星 发表于 2008-3-6 13:16

1。既然取消了禁止溜冰鞋上街这条,说明没有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不可以轮滑上街
2。就算不允许轮滑鞋上街或者在某些场地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情节轻微,有五块到五十块的罚款,除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但是和警察大吵的话可能会落得个“妨碍公务”之类的罪名
3。最后再看上海市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只要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轮滑上街应该就不算违法吧?!
4.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明文规定轮滑鞋不许上街的话就不能处罚了。

北极星 发表于 2008-3-6 13:17

探讨探讨!

1。既然取消了禁止溜冰鞋上街这条,说明没有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不可以轮滑上街,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明文规定轮滑鞋不许上街的话就不能处罚了。
2。就算不允许轮滑鞋上街或者在某些场地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情节轻微,有五块到五十块的罚款,除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但是和警察大吵的话可能会落得个“妨碍公务”之类的罪名
3。最后再看上海市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只要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轮滑上街应该就不算违法吧?!

[ 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 于 2008-3-6 13:18 编辑 ]

B仔 发表于 2008-3-6 23:55

警察之中其实很多不懂法的,有时真的乱来,如果我们没有做错,据理要力争,合法权益才能保障。

万项轮滑 发表于 2008-3-7 19:19

还是等具体的法规出来在说把

菲自由 发表于 2008-3-12 17:25

1.关于滑行工具不能上街的规定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不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修订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此条,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此条,所以没有删除的一说.

2.由于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修订,不是对原法进行废止后重新发布新法,故<实施条例>除与新法有冲突的地方以新法为准外,其余条款依旧有效.该条例被完全废止的可能性不大.

3.关于非法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条,轮滑活动不适用.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Wilson 发表于 2008-3-13 11:03

感谢菲同学的技术支持:lol

北极星 发表于 2008-3-13 21:51

原帖由 菲自由 于 2008-3-12 17:25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1.关于滑行工具不能上街的规定是在中,并不是在中.修订前的没有此条,修订后的没有此条,所以没有删除的一说.

2.由于此次是修订,不是对原法进行废止后重新发布新法,故除与新法有冲突的地方以新法为准外,其余条款依旧 ...

学习到了,老的交通法也没有提到不许溜冰鞋上街,所以不存在新的交通法取消这条的说法。也就是说轮滑上街仍然是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而条例目前和交通法平级的。

太感谢菲自由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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