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华 发表于 2008-3-18 23:31

马路上溜冰:挺潇洒很危险 滑旱冰应当注意安全

3月16日下午5时左右,燕赵晚报记者经过中华南大街和新石南路交叉口附近时,看到一名穿旱冰鞋的男孩从中华南大街西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滑了过来。男孩看来也就十三四岁,动作还不是十分娴熟。一位似乎是男孩家长的妇女在旁边慢慢骑着自行车,不时提醒男孩“小心点”。

    两人先是在路口停了下来。在看到信号灯变了之后,两人穿过十字路口,向左拐上了新石南路。“小孩胆子大,小孩妈妈胆子更大!敢让小孩这样在马路上滑旱冰。”看到这一幕,旁边一位女士和同伴说。记者随手将这一幕用手机拍了下来。

   省会街头,每到天气暖和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穿运动装、背双肩挎包的时尚青年穿一双旱冰鞋,在过往行人的侧目下,在自行车、汽车边穿梭而过,不时还来一个急刹车,大炫“滑”技。这样的运动确实很“酷”,实际上也确实让一些青年们为之向往。但殊不知,这样真实版的“街头竞速”却是非常危险的,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3月16日,记者在街头看到的这一幕,就很让人为其捏把汗。每位家长都是爱孩子的,但也应该有个原则,像这种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应该坚决制止,更不要说鼓励了。孩子如果要滑旱冰,应该到广场、操场等固定场所里,而不是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否则真要出什么事,后悔就晚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对这种行为进行了明文禁止,其中第四节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嬴政 发表于 2008-3-19 10:37

唉,现在的小孩都不知道安全了,技术还不成熟就瞎转悠。不摔了不知道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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