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穿轮滑过街背被车碾断腿
新华报业网讯昨天下午4点40分左右,一名7岁左右的小女孩趁周末和同伴一起去南京水西门广场玩轮滑,当她单脚穿溜冰鞋过马路时,惨遭一辆右拐的大巴车碾压,令人揪心。下午5点,虎踞路水西门段由北向南的车道非常拥堵,事故现场就在不远处的虎踞路与水西门桥交叉路口。记者看到,“我乐家居”通往水西门广场的人行道旁有一摊鲜血,交警正在现场勘查。目击者竺师傅是油漆工,当时他坐在人行道边等活干,事故过程看得很清楚。他说,当时往水西门广场去的绿灯亮了,过马路的人流缓缓向前涌动。突然,人群里发出惊呼声,有人大喊,快停车,孩子被轧住了。竺师傅一看,小女孩被卷进一辆旅游大巴后轮下,大巴当时正向右拐向水西门桥方向,而且车身还没转正,被碾轧的孩子后面还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同伴。眼前的景象太惨了,有几名妇女见此情形,当场哭了起来。有人大喊快倒车,大巴才缓缓后退,几分钟后,交警和120救护车赶到现场。
目击者曹先生当时开车紧跟那辆旅游大巴。在从虎踞路右拐上水西门桥的绿灯变红灯前,旅游大巴是最后一辆车。见绿灯过去,曹先生只好停车,两秒后,直行绿灯亮起,两个七岁左右的小女孩各自单脚穿着溜冰鞋,一步一踏,沿着往广场方向的人行道过马路,孩子兴高采烈,却全然没顾眼前的危险,一下被正右拐的大巴卷进车轮。右拐大巴车速慢,如果快一点,两个孩子恐怕都要遭殃。右腿被轧的女孩当场不能动弹,而且不停呕吐。她的同伴也受了擦伤,手中抱着的滑板车也摔在一边。同伴告诉了曹先生被轧女孩的家长联系电话。没等家长赶到,孩子就被120送到医院抢救。曹先生说,孩子的右裤腿几乎空了,鲜血淋漓,让现场的人揪心,估计孩子准备到对面的广场玩轮滑,她们各自单脚穿了溜冰鞋,被轧的孩子是右脚穿溜冰鞋,左脚穿运动鞋。孩子太小了,不知道避让,换作大人可能会幸免。目前,孩子还在抢救中。据现场一名交警说,如果行人是正常直行,那么司机右拐应先让直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穿轮滑上路安全隐患极大,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作为交警一旦发现穿轮滑上路可现场劝阻或者罚款,作为孩子的家长也理应照顾好有轮滑爱好的孩子,以免发生意外。据了解,由于轮滑不能算作交通工具,穿轮滑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应和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一样,按道路交通事故来处理,并根据事发具体情况,认定事故责任。 (任国勇) 惨啊!大家玩时要留意安全噢。 我交待家长,没有家长陪同,是不能,单独上街 这个严重了
可惜可惜
大家要注意安全啊
有多少司机能做到这点 ?
大部分右拐的机动车都好像是理所当然地与直行的行人、非机动车抢行, 而非避让, 严重威胁着路口的交通安全.我觉得所有的路口都应当设立右转交通指示灯, 与直行、左转的交通指示灯一起运作, 是减少因右转机动车抢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
大家可以留心一下, 没有安装右转交通指示灯的路口有多少司机会避让直行的行人、非机动车 ...
原帖由 轮滑风 于 2008-5-11 15:11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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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场一名交警说,如果行人是正常直行,那么司机右拐应先让直行。
... 还好我们城市没有规定不准轮滑上公路 现在的道路不是人的道路是车的道路,车的权利明显大于行人!!从交通规则上就可以看出来,规定:红灯时,车可以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右拐。可是有几辆右拐的车会等行人过了再走?等于是当行人红灯时不能走,绿灯时要等右拐的车走了才能走,可是一般情况下绿灯的时间非常短,正常情况下从绿灯开始就快步走才能一次通过马路,慢点的要在马路中间等第二个绿灯,那一等可就长了,汽车的通行时间要比给人过马路的时间长的多!!!!
建议更改交通法取消该条例!!红灯时不管你往哪边都不能走!!我们公司的老外就很不理解这一条,认为这条对行人很不公平,虽然他们出门都是开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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