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轮滑比赛通知
2008年四川省轮滑比赛竞赛规程发布日期: 共阅次 来源:四川省轮滑协会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轮滑协会
二、协办单位:成都大学
三、合作单位:待定
四、媒体支持: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晚报、天府早报等。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在成都大学举行。
六、参加单位
各市州、各轮滑俱乐部、大专院校、中小学。
2008年四川省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轮滑协会
二、协办单位:成都大学
三、合作单位:待定
四、媒体支持: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晚报、天府早报等。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在成都大学举行。
六、参加单位
各市州、各轮滑俱乐部、大专院校、中小学。
七、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男子少年甲组、女子少年甲组;男子少年乙组、女子少年乙组;男子少儿组、女子少儿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米 计时赛
3000米 计时赛(限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参加)
3000米 混合接力赛(分A、B组,每队限定3人参赛,其中2名男1名女运动员)
注:比赛场地为150米跑道,水泥地面,弯道无坡度。
(二)自由式轮滑
男子青少年组、女子青少年组;男子少儿组、女子少儿组。
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八、运动员资格
(一)各市、州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当地居民户口。
(二)运动员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本项目运动者。
九、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5人。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1) 速度轮滑
少年甲组:95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97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儿组: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000米混合接力运动员组别为:
A组: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B组: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自由式轮滑
青少年组:83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 儿 组:93年1月1日至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十、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采用中国轮滑协会颁布的2006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自由式轮滑采用中国轮滑协会颁布的2007年《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三)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为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十一、费用
(一)报名费:50元/项,每增报一项加收20元。
(二)号码布(贴)费:10元/人。
(三)参赛运动员及随队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大会可推荐食宿地点及标准,另见协会官方网站上的公告)。
(四)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队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参赛选手声明书》报四川省轮滑协会秘书处,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和参加轮滑专项保险保单复印件。
地 址:成都市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B栋3楼
联系人:马进、汪莉
电 话: 028-65653655
传 真:028-85223130
E-mail: sclhxh@163.com
邮 编:610041
2、报名表格及《参赛选手声明书》请在四川轮滑网(www.sclh.org.cn)下载。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下午13点—18点。
2、报到地点:成都大学体育馆(火车北站乘80路公交车、桂溪公交站乘97路公交车、五桂桥汽车总站乘219路、857路公交车可到)。
3、报到时须出具以下文件确认运动员资格,缺一项不得上场比赛: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便核对身份。
(2)参加轮滑专项保险保单原件核实。
(三)报到后,各队务必按时参加由赛会主办方召开的组委会及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
(1)组委会
时间:2008年11月14日19:45。
参加人员:比赛主办、协办方领导、各队领队。
(2)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
时间:2008年11月14日20:30。
参加人员:裁判长及相关竞赛负责人、各队教练员。
(3)会议地点:成都大学体育馆会议室。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发放证书、奖牌。
(二)报名不足8人(队)的组别,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名次。
十四、裁判员的选派
本次比赛所有裁判人员由四川省轮滑协会选派。
十五、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四川省轮滑协会指定。
十六、其他
(一)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企业单位,请与赛事主办方联系商洽。
(四)参赛运动员的轮滑专项保险,由参赛单位以参赛队名义统一办理。
(五)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七、本次比赛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截止为10月31日具体事项到网站查询http://www.sclh.org.cn/info.asp?id=185&BigClassID=2&SmallClassID=45 好强大的媒体团啊!~! 预祝成功,支持个 :044)
同楼上
预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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