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笑 发表于 2005-3-19 06:52

一个交巡警对刷街的看法

<P>我刚加入俱乐部的时候就听见不少的朋友喜欢刷街我很为难 刷街是交通违法行为但当着这么多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 又很难开口我也有单排鞋 虽然穿的时间很少 但让溜了八年的我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使用这种纯粹的运动器材   我心理也没底</P>
<P>如果是参与交通那我们就该用安全规范的交通工具</P>
<P>如果是体育锻炼和兴趣爱好那我们就该找没有安全隐患的场所</P>
<P>有不少老民警听说我的爱好是轮滑   立刻想起街头难于管理的66</P>
<P>很多人说起又在哪里看见几个小年青在马路上溜冰   总是带着不少反感</P>
<P>我知道俱乐部里许多人都不爱听这话    但我觉得说实话永远是一件好事</P>
<P>有人会说66遵守交通法规就行了   这就象自行车上了高速公路还说自己没有超速一样</P>
<P>我想告诉大家轮滑鞋是体育器材不是交通工具   在路上66   既不属于行人也不属于非机动车</P>
<P>交通事故的残酷我看得太多太多   国外因刷街而早成的伤亡正在逐年递增    千万别为了痛快地一次追风而永远丧失自己心爱的轮滑</P>
<P>我关于刷街的话到此为止   以后也不会再提    我既对得起头顶的警徽    也尽到了一个轮滑爱好者的责任</P>
<P>希望我们的爱好能永远跟随自己</P>

yanweijerr 发表于 2005-3-19 10:57

<P>楼主的话也是很有道理的</P><P>大家上路更要小心哦</P>

红笑 发表于 2005-3-19 23:4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ONGFU</I>在2005-3-19 0:41:03的发言:</B>
楼主穿上轮滑鞋上街执勤一定很COOL,以前好象有一个帖子就是拍摄的法国警察穿轮滑鞋执勤</DIV>
<P>我以前在城区道路执勤过
<P>现在高速公路大队</P>

管理员 发表于 2005-3-19 23:56

<P>关于刷街安全性的问题,论坛其实一直都有讨论或争论,这问题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个人认为,轮滑是一项运动,不能算是交通工具,既然是运动,安全是首要的。如果生命受到威胁,运动就失去意义了。</P>

lqm123 发表于 2005-3-20 05:03

因时间、地段、路况各异而取舍,安全首选,娱乐健身次之。

筱钵 发表于 2005-3-20 10:15

轮滑论坛灌水皇后投票^_^

<P>楼主说刷街是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吧?!是不是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P><P>不过安全第一永远都是正确的!</P>

红笑 发表于 2005-3-20 17:1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筱钵</I>在2005-3-20 2:15:09的发言:</B>
<P>楼主说刷街是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吧?!是不是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P></DIV>
<P>《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溜冰鞋、滑板等)。

<P>违章代码:4007      措施:罚款20元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74条第1项。</P>

zzg 发表于 2005-3-23 00:18

我能体会到楼主发这篇帖子的心情,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难”,法与情的碰撞。

小魔女 发表于 2005-3-23 03:04

<P>我个人认为,应该将66列入自行车的管理.66应该遵守所有的交通规则.</P>
<P>另:广州的自行车好象不需要看红绿灯的,不知道是不是红绿灯不管自行车?</P>

弃甲蜗牛 发表于 2005-3-24 20:11

<P>喜欢楼主的真心话!!</P><P>关于轮滑上路安全性/与法律国情的矛盾等以前讨论很多.</P><P>我个人的看法:路还是要上的.但要有选择.形象一定要健康.技术一定要稳定.不要选择人车杂多的道路.不要招摇喜出风头...要求很多!相信玩轮滑的朋友都知道我想说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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