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丐”问题,公开处理专贴!
<P><FONT face=黑体 size=4>担任easy roller2队队长不久,接手队务,跟无限的谈话中,不仅对队里的相关情况有了个详细的了解,也掌握了基本上队员的相关情况.<BR>在谈到2队队员龙丐问题的时候,我们说了很多.作为2队队长的我觉得有必要把关于龙丐的行为给于公开。</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最早暑假刚开始,龙丐本人还是2队队员的时候,自己声称谁都不愿意听谁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举例谈到假设队里有商业表演,队长觉得不合适去,但是队员有想去,这个时候听谁的时候,龙丐不用思考的回答:"投票’.然后队长反问,队长难道就没有决定是否去一次商业表演的时候,龙丐直接吐了真话,声称自己要退队!并切声称,队长又不象他公司老板,给他开工资……,最后扬言自己已经有了10几个人的一个组织…………</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4>往后大概一个礼拜过后,无限队长分别找了相关人事从各个方面说明这样成立小团体的坏处,以及对我们整个西安66团体的重大影响问题,并找了中间人想再次听听他的看法,力求能在认识上达成共事。夜深人静,开场第一句话,龙丐直接声称:“我现在不做俱乐部了,我现在在某个品牌轮滑店里,担任重要职务,除了几个学校,以后所有西安其他学校此品牌的轮滑器械都有我来管着!”……………………很显然,谈话最终愤愤而散!</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4>在此后来,绵羊回家,无限代理easy roller整理2队员名单,当看到龙丐还在2队队员名单中后,突然想到,龙丐曾经声称自己要退队的意愿,就通过悄悄话的方式询问,是否还要退队!一天后龙丐回信答复:“我看我还是呆在队里吧,………闹来闹去没有什么意思!……以后easy roller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尽管找我……!”(在次之前,龙丐本人开设了某某club的新群,并把众多新老66,在不经过当事人允许的前提下,强加入该群,并同时在某论坛开始新的陕西块,自任斑竹,并四处拉拢新人在其群里散布某某言论,更有甚者在不经过当事人和组织人允许的情况下把easy roller的相关活动照片私自拍摄,并公开发布用于某种特殊用途…………!)队长无限收到龙丐信息回复后给他回复了这样的信息:“你能这样说,我很高兴。但是有三件事情你必须去做:1,公开的重新诚恳入队申请。2,撤消个人开设的某QQ群。3,……停止论坛拉人行为。<BR>在发出次消息后,龙丐一直无回音,表面上冠冕堂皇,其实,依旧行其事,为所欲为,欺骗众多新老66,利用大家对轮滑一直以来纯洁简单的热情………………哎!!!</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4>在最后一次整理队员名单的时候,再次又给龙丐以信息的形式予以通知,一直到现在没有回音!照样自行其事,无时easy roller的存在,无视自己easy roller 2队队员身份的存在。无视众多66感情的存在。</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4>对于,他这种行为,作为西安众多66一员的我,作为easy roller 一员的我,作为队长的我,在我们easy roller 变革的攻坚阶段,我觉得我有义务,也有权力对他这种无集体荣誉感,无组织纪律观念,强烈的拜金主义,只顾自家不顾大家的行为与以揭示。以求警示大家明辨事实,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的权利。</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4>(回帖,请再次确认,你是否对相关事实知晓,确认本人是否能有比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谢绝灌水!)<BR></FONT></P> <P>踢龙丐必须要有个说法,所以可能言语有些尖锐</P>
<P>龙丐自己也要有个解释</P>
<P>大家怎么看是大家的权利</P>
<P>还是象永远说的:<FONT face=黑体 size=4>大大小小的团队和组织出现,现在龙丐会自立门户,明天其他人也可以自立门户,这是大势所趋,没什么不对的,随着66人越来越多,将来团队和组织越来越多,easy roller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团队,所以这个问题没什么好争的,各做各的,互不干扰.</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3>自立门户也不见得不好,但是龙丐不能在easyroller中呆下去了。我也不争什么,大家看看贴字,看看龙丐的解释,怎么想在大家。</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3></FONT> </P> 问题似乎还搞的比较复杂,有些事情我知道那么一点点!我本人虽非<FONT face=黑体 size=4>easy roller队员,但是作为长久来一直想入队的一名66,还是关注一点,我觉得问题还是越简单化越好!何必----</FONT>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葵</I>在2005-9-8 14:58:29的发言:</B><BR>
<P><FONT face=黑体 size=4>担任easy roller2队队长不久,接手队务,跟无限的谈话中,不仅对队里的相关情况有了个详细的了解,也掌握了基本上队员的相关情况.<BR>在谈到2队队员龙丐问题的时候,我们说了很多.作为2队队长的我觉得有必要把关于龙丐的行为给于公开。</FONT></P></DIV>
<P>很感谢你能过公开。
<P>对于上面两段,回复如下:
<P>从一个人的角度你能得到完整地消息?</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葵</I>在2005-9-8 14:58:29的发言:</B><BR>
<P><FONT face=黑体 size=4>最早暑假刚开始,龙丐本人还是2队队员的时候,自己<FONT color=#ff0000>声称</FONT>谁都不愿意听谁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举例谈到假设队里有商业表演,队长觉得不合适去,但是队员有想去,这个时候听谁的时候,龙丐不用思考的回答:"投票’.然后队长反问,队长难道就没有决定是否去一次商业表演的时候,龙丐<FONT color=#ff3300>直接吐了真话,</FONT>声称自己要退队!<FONT color=#ff3300>并切声称</FONT>,队长又不象他公司老板,给他开工资……,最后<FONT color=#ff0000>扬言</FONT>自己已经有了10几个人的一个组织…………</FONT></P></DIV>
<P>1。这些话是不是你自己亲耳听过?如果不是,复述是否完全正确?</P>
<P>2。我的观点,大家是一起玩的,不适合做成严密的层次结构的组织,最好事情讨论投票决定。</P>
<P>3。因为队长不是我的老板,只是一起玩的朋友,那么我需要事事听从吗?</P>
<P>4。我有“扬言”?明确支持我的观点的朋友你认为很少吗?</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葵</I>在2005-9-8 14:58:29的发言:</B><BR>
<P>
<P><FONT face=黑体 size=4></FONT></P><FONT face=黑体 size=4>往后大概一个礼拜过后,无限队长分别找了相关人事从各个方面说明这样成立小团体的坏处,以及对我们整个西安66团体的重大影响问题,并找了中间人想再次听听他的看法,力求能在认识上达成共事。夜深人静,开场第一句话,龙丐直接声称:“我现在不做俱乐部了,我现在在某个品牌轮滑店里,担任重要职务,除了几个学校,以后所有西安其他学校此品牌的轮滑器械都有我来管着!”……………………很显然,谈话最终愤愤而散!</FONT></P></DIV>
<P>如果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不在场,请调查清楚事情再说话。
<P>确实有朋友和我合作轮滑方面的事情,情况和你说的大致相同。除过个别学校的以外,其他零散的66如果需要器材通过我,或者到直接店里。这样方便大家,也方便店里。
<P>有人对我的做法不满,关系不太好。
<P>另有个朋友认为,同时西安66应该团结。我支持他的观点。随他去了金花广场,试图打破一些僵局挽回一个朋友。
<P>可惜被人百般嘲讽。不欢而散。</P> 我以旁观人说两句,龙丐的自立门户,使<FONT face=黑体 size=4>easy roller感到自身地位有点受到危险,其实这很正常,easy roller只是一个团队,他只能代表这个团队,不能代表整个西安的66族,现在西安66还比较少,很多经常玩的都是easy roller的,所以easy roller暂时代表了西安的66族,但是随着66的不端壮大,将来会有大大小小的团队和组织出现,现在龙丐会自立门户,明天其他人也可以自立门户,这是大势所趋,没什么不对的,随着66人越来越多,将来团队和组织越来越多,easy roller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团队,所以这个问题没什么好争的,各做各的,互不干扰.</FONT>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葵</I>在2005-9-8 14:58:29的发言:</B><BR>
<P><FONT face=黑体 size=4>在此后来,绵羊回家,无限代理easy roller整理2队员名单,当看到龙丐还在2队队员名单中后,突然想到,龙丐曾经声称自己要退队的意愿,就通过悄悄话的方式询问,是否还要退队!一天后龙丐回信答复:“我看我还是呆在队里吧,………闹来闹去没有什么意思!……以后easy roller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尽管找我……!”(在次之前,龙丐本人开设了某某club的新群,并把众多新老66,在不经过当事人允许的前提下,强加入该群,并同时在某论坛开始新的陕西块,自任斑竹,并四处拉拢新人在其群里散布某某言论,更有甚者在不经过当事人和组织人允许的情况下把easy roller的相关活动照片私自拍摄,并公开发布用于某种特殊用途…………!)队长无限收到龙丐信息回复后给他回复了这样的信息:“你能这样说,我很高兴。但是有三件事情你必须去做:1,公开的重新诚恳入队申请。2,撤消个人开设的某QQ群。3,……停止论坛拉人行为。<BR>在发出次消息后,龙丐一直无回音,表面上冠冕堂皇,其实,依旧行其事,为所欲为,欺骗众多新老66,利用大家对轮滑一直以来纯洁简单的热情………………哎!!!</FONT></P></DIV>
<P>很抱歉现在才继续回复,最近比较忙.</P>
<P>既然是说事情,那就说得更清楚一些.</P>
<P>1。我确实建立了一个66club陕西版的群。原因在于,有轮滑界的朋友邀请我做66club陕西区的版主。我接受了,并且建立了这个群。并且加了一些玩轮滑的好友,和接受了一些新手要求加入。个别朋友的加入,我确实没有明确征求他的同意。那是因为朋友的关系,有必要那么做?我没有强拉你,你怎么知道我强拉了?或者你找几个我强拉的作个证据?</P>
<P>2。你说我在群里散布什么言论。我向来说话很公开。你可以更清楚地说,我散布什么。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散布了什么对所谓EasyRoller或者你,不正当的东西!</P>
<P>3。某天无限确实发消息确认我是否还愿意留在EasyRoller二队,我的回复也是:留着就留着吧,大家闹腾没有意思,或许我还能帮上忙。但!很显然了解不是非常清楚,他的回复是:“很高兴....,但是有三件事情你必须做:1,在轮滑天地陕西版发布个人诚挚申请加入EasyRoller的声明;2,可以不注销66club陕西版,但是必须辞去66club陕西版的版主职务;3,注销所建立的66club陕西版的群。”哈哈,这么好笑的事情,你觉着还有回复的必要吗?不回复,也已经足以表明我的态度和观点了。怎么就不明白呢?哈哈</P>
<P>4。我擅自拍摄和使用EasyRoller活动照片的事情。问你,有吗?证据?你是不是认为我发的照片里面存在所谓EasyRoller队员,就是我在拍摄EasyRoller的活动?</P>
<P>店面开张的时候我拍摄照片是店主授权的,既然有人主动愿意在别人的开业典礼上进行表演,能说什么?不情愿跑来干什么?</P>
<P>我去西部电子商城拍的照片,确实有EasyRoller的成员。但是都是我的朋友,他们是否愿意拍照,帮我拍照好像需要征求“组织”同意一样。</P>
<P>5。“<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4>龙丐一直无回音,表面上冠冕堂皇,其实,依旧行其事,为所欲为,欺骗众多新老66,利用大家对轮滑一直以来纯洁简单的热情………………哎!!!</FONT>”</P>
<P>看到这个我除了感到好笑,还能如何?我做人做事正大光明,经得起人看,耐得住人说!我为所欲为了?我把谁怎么样了,举个例子嘛。我欺骗众多新老66?你也举个例子嘛。光拿词语喷人不是本事。</P>
<P>好象很严重的感觉啊~~~~</P>
<P>不过以一个旁观者角度来说~大家还是要客观一点~~~~~~</P>
<P>好了~发表完毕~闪!~</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葵</I>在2005-9-8 14:58:29的发言:</B><BR>
<P><FONT face=黑体 size=4>在最后一次整理队员名单的时候,再次又给龙丐以信息的形式予以通知,一直到现在没有回音!照样自行其事,无时easy roller的存在,无视自己easy roller 2队队员身份的存在。无视众多66感情的存在。</FONT></P></DIV>
<P>哈哈,越来越搞笑了。
<P>1。再次发消息。前面问题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如果要作二队队员我必须XXXXXXX,既然我没有完成“必须”的事情。显然我根本就是所谓的二队队员了。
<P>2。自行其事。我不自行我事,等你来帮忙?或者需要组织安排?
<P>3。无视众多66感情的存在。哈哈,你好像有点扯远了。我把所有认识的玩轮滑的,努力当作朋友热情对待。这个有目共睹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