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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酷男女 不用脚走了120公里

2006-2-16 00:00| 发布者: 轮滑风| 查看: 1991| 评论: 0|来自: 海峡都市报

 



    这事听起来不可思议!为了观花灯,十位轮滑爱好者,穿着轮滑鞋从厦门集美学村一路溜到泉州,行程120多公里!

    这些轮滑爱好者都是在网上认识的,之前他们的滑行壮举,除了近50公里的厦门环岛路,就是厦门到漳州80公里的国道。

    参加这次厦泉之旅的10个人中,有9男1女,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才二十出头。12日,10个人带上水、干粮和备用器材,早上7:15集合,脚踏双轮出发。

    原本,大家想走高速的,可是平均12公里的滑行时速,远远达不到高速80公里/小时的要求,而且交警也不会同意上高速的,所以选择走324国道。

    一路上还算顺利,除了在安海休息,简单吃了顿午饭,他们几乎都在路上度过。

    17:40,一行人终于到达泉州大桥,跟泉州的“溜友”会合。

    一路到泉州,好几个队员的脚上都起了水泡。但他们还是立马点起纸灯笼,在文庙广场耍了起来。看完花灯,一行人马上又乘车回厦门了。

    活动召集人邱尚满说,接下去他们还计划“刷”到汕头,还有更多更远的地方,去体验那“飞一般的感觉”。

    然而,对他们的壮举,交警部门却有些担心。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连启彬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也就意味着,在国道上进行轮滑运动,其实是违章行为。

    支队事故科刘海耀警官也提醒,在国道上进行这种活动比较危险,因此并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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