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鄢陵县南坞乡的少年朱某,自恃轮滑技艺高超,在回家途中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飞驰在国道上。许昌县的巡逻民警发现后,迅速将其制止(如图)。 9月12日16时30分,许昌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红衣少年正脚踩轮滑自西向东飞驰在311国道上。该少年“姿势优美”地在国道上左右摇摆,时速达到30公里,并占用了整个慢车道。路过的来往车辆凡碰到少年的,也都急忙躲闪,给他让“道”。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前制止。经讯问,该少年姓朱,鄢陵县南坞乡人,现在是广州某市的一名轮滑教练。回到家乡后,朱某自恃轮滑技艺高超,便带上自己的全套装备,从许昌市区出发,准备滑行到家。 民警告诫广大轮滑运动爱好者:这种在公路上进行的轮滑运动,是一种严重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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