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8年 全国少年公路轮滑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8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郑州市体育局 四、支持单位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www.rollersports.cn) 北京奥实体育计时服务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均设置如下项目: 2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赛(每圈积分) 5000米 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21公里半程马拉松 注:比赛场地为柏油路面。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甲组:1995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乙组:1997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具体注册要求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rollersports.cn查看《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补充规定。2007年-2008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08年5月10日前寄(或传真)至: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8718232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87182320 河南省郑州市体育局竞赛组织处 邮 编:450000 地 址:郑州市商城路230号 电话/传真:0371-66227404 联系人:詹长莲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5月28日报到,29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承办单位。请于报名同时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3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6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无冠名)和(或)以中国轮滑协会合作伙伴名义参赛的单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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