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体育局、大中专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轮滑俱乐部: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轮滑运动的开展,2008年北京市速度轮滑比赛定于11月1日在清华大学附属小学轮滑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本次竞赛将于2008年11月 1日在清华大学附属小学轮滑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锋尚体育发展中心 四、协办单位 中国科学教育联盟 北京市高等院校冰雪轮滑协会 五、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北京青年报 北京晚报 京华时报 搜狐网北京电视台卫星频道《京城健身潮》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组、女子组,青年男子甲组、乙组、青年女子甲、乙组,大学生男子组、女子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3000米 积分淘汰赛 3000米接力赛 (二)少年男子甲组、乙组,少年女子甲组、乙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1500米 积分淘汰赛 1500米接力赛 (三)少年男子丙组、女子丙组,幼儿男子组、女子组 150米 计时赛 600米 淘汰赛 1500米接力赛(少年男子丙组、女子丙组) 七、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150米跑道,弯道有坡度,轮滑专用涂料地面。 八、参加单位: 北京市各单位、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轮滑俱乐部。 九、参加办法 (一)以单位、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每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项目)。 (二)学校与俱乐部选手报名发生冲突时,以学校优先报名。(或双方商定各50%积分) (三)年龄分组 成 年 组: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12月31日)。 青年甲组: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青年乙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幼 儿 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特别是参加接力赛时)。按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护膝、护肘、护掌。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 十一、裁判员 由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选派。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和金、银、铜牌。 (二) 报名不足6人(队)的项目,录取及奖励数为实际参赛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团体总分按照成年组、青年组、大学生组、少年组、幼儿组分别各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一、二、三名颁发奖杯。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的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参赛队分数计算(不按单位参赛总人数分数计算)。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条件:凡在北京市居住、学习、工作,身体健康的轮滑爱好者、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持个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以队报名者由队统一报名。 (二)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报名方法: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参赛单位请将参赛表格传真至 010-84252721,或发电子邮件至:bjlhxh@126.com,联系人:王硕 电话:84252721 (四)报名费:每人每项20元。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凭会员证报名每人每项15元(备注:07年至08年度未交会费单位及个人除外)。 (五)10月25日在清华附属小学开领队会,审查参赛资格,分发竞赛细则及比赛大会注意事项、活动安排等具体要求,并为各队开放场地进行练习(时间:9:00——16:00)。 (六)开领队会报到时交报名费和报名表原件,同时交各参赛人员医务健康证明及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复印件),小2寸照片二张, 出示运动员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核实、确认年龄和组别。凡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程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所得分、名次、奖励,取消该单位全部得分,追回全部奖品,并通报批评。青年组及以下组别的运动员属未成年人,报名表上需监护人签字同意参赛并注明委托带领人。 (七)从领队会正式报名和报项起,所有参赛人员不得更改报名所属单位及队别,不得更改参赛项目,如比赛时弃权不退报名费。 (八)10月28日在清华附属小学分发比赛秩序册、分组表、号码布。 时间:14:00——17:00 十四、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运动员声明》;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四)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没有违规、违纪保证金全部退回。对比赛有异议, 按《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的申诉规定缴纳申诉费办理。 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以大赛组委会书面通知为准。 北京市2008年速度轮滑比赛组委会 2008年9月1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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