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2009年8月1日至2日在甘肃省酒泉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肃省酒泉市体育局 四、支持单位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级轮滑协会。 六、竞赛项目 自由式轮滑包括速度过桩、单人花式绕桩、双人花式绕桩三个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 (二)单人花式绕桩 1.表演时间:90秒±10秒,运动员在80秒~100秒的时间范围内(含80秒和100秒)表演结束并向裁判示意的,不扣分;表演时间超出80秒~100秒(不含80秒和100秒)范围的,在艺术分中扣5分。 2.在整套动作中应尽可能包含每一类难度动作,包括蹲、跳、转、单轮及其他难度动作。 (1)蹲坐类 ①蹲坐类动作是指身体在桩上蹲下做绕桩动作,此类动作要求臀部低于膝盖。 ②蹲坐类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完成一个完整起评动作。 ③允许运动员在连续过四个桩或四个桩以上的过程中进行蹲坐类动作变换,如支撑腿从左脚变为右脚,或前向变为后向,如果变换过程中身体未能保持蹲坐高度,视为动作中断。 (2)跳跃类 ①跳跃类动作是指在桩上双脚同时离开地面的绕桩动作。 ②跳跃类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完成一个完整起评动作。 ③允许运动员在单脚跳跃类连续过四个桩或四个桩以上的过程中进行支撑脚或跳跃方向的变换,如跳跃支撑脚从左脚变为右脚等。 (3)旋转类 ①旋转类动作是指在桩间进行双脚(双轮)或单脚(单轮)同心圆旋转或非同心圆旋转绕桩的动作。 ②旋转类动作连续转三圈(绕同一个桩或连续绕桩均可)为完成一个完整起评动作。 ③运动员在旋转动作连续两圈过程中不得进行旋转方式的变换。 (4)单轮类 ①单轮类动作是指在桩间仅用单脚单轮完成的绕桩动作。 ②单轮类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完成一个完整起评动作。 ③允许运动员在同一个单轮类动作连续过四个桩或四个桩以上的过程中进行支撑脚或单轮位置(如前单轮换后单轮)的变换。 ④允许运动员在同一个单轮类直线连续过桩中连续变向。 (5)其他类 ①其他类动作是指在桩上完成的非上述四类动作的动作。 ②其他类动作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③允许运动员将多个其他类动作进行快速连接。 3.考查运动员在比赛中做的最高难度动作,若按上述各类动作的要求完成四个桩(以上)或三圈(以上)或的,则计入技术起评分,否则只将其考虑为编排分。 4.完成套路的速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速度不等于难度,只考虑难度而不考虑动作质量和速度,或只考虑速度而不考虑动作难度和姿态都不会得取高分。 5.对难度的评定不只考虑动作的复杂和难以完成的强度等级,还要考虑动作完成的质量,包括动作的轻松度、流畅性。 6.运动员的音乐选择应与整套动作风格相符合,要完美地表达出音乐的节奏、旋律、情绪及速度感,并与音乐很好地融合。 7.整套动作编排应考虑难度分布的均衡性,不能只在出入桩上体现难度,或只在某一动作、某一排桩线上体现难度,而在其它位置或桩线上只做简单动作,这样的编排都不能视为均衡编排。 8.当运动员表演超时,裁判不再对运动员超时后的表演动作进行评判。 9.当运动员表演超时后,所有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10.选手在桩上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将得到技术上0.1~2分的扣分及艺术上0.1~1.5分的扣分。 11.失误分为摔跤(身体部位触地)和未摔跤(身体部位未触地)两种。裁判根据实际情况及裁判经验对选手的失误进行扣分。 12.严重的摔跤将在技术分与艺术分上同时扣除,严重的未摔跤也将在技术分与艺术分上同时扣除。 (三)双人花式绕桩 1.表演时间:180秒,超出该表演时间将有相应扣分。 2.评分方式:10分制评分。 3.其它要求同单人绕桩。 4. 只允许2名运动员参与该项目。 七、比赛场地 城市广场,水泥路面 八、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少年组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2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1月1日)。 青少年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双人花式绕桩不分设性别和年龄组别。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自由式轮滑规则(试行)》。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CD,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双人花式绕桩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报名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四)报名不足3人(对、组)的项目,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 (五)速度过桩和单人花式绕桩各组别前3名和双人花式绕桩前2名选手进入2009年世界自由式轮滑锦标赛中国队候选名单。 十一、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09年7月10日前,分别寄送: 1、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 话:010-87182831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编:100763 2、酒泉市体育局 联系人:张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环北路4号 电 话:0937-2631000 传 真:0937-2635476 邮 编:735000 (二)报到与离会 请参赛人员于2009年7月30报到,31日适应场地,8月3日离会。 请在报到时将返程车次(航班)、时间、购票数量告联系人,确定后不得更改,不报不予负责。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在编人员食宿标准120元/人/天。对于超编人员及提前报到、延迟离会人员食宿标准为150元/人/天。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名义报名参赛的单位(无冠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三、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 (一)请各参赛单位针对本次参赛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 (二)承办单位将在比赛结束后组织参赛人员赴酒泉卫星发射基地及敦煌参观,费用自理。参加者请直接与酒泉市体育局联系。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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