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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马路上玩轮滑此举法律明文禁止

2010-11-11 12:47| 发布者: 爱速滑| 查看: 1410| 评论: 3|原作者: 记者李庆 实习生曾伟龙|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近年来,滑轮“发烧友”越来越多,特别是在高校,轮滑协会更是成为最受欢迎的社团之一。“平地上练不出好技术”,正是信奉这句话,让不少滑轮一族脚踏“风火轮”在马路上“刷街”,他们觉得这样很刺激、很“拉风”, ...

  昨日上午,武昌几所高校的10余名大学生脚穿溜冰鞋,肩背旅行包,以轮滑代步前行,沿着东湖路滑向梨园。

  近年来,滑轮“发烧友”越来越多,特别是在高校,轮滑协会更是成为最受欢迎的社团之一。“平地上练不出好技术”,正是信奉这句话,让不少滑轮一族脚踏“风火轮”在马路上“刷街”,他们觉得这样很刺激、很“拉风”,还可以检验和提高自己的滑轮水平。

  据了解,每逢周末,一些滑轮爱好者都会相约出来“刷街”。让市民忧心的是,这其中有很多人竟然在路面上玩起“冲浪”,或在自行车、汽车和行人的缝隙中穿梭而过,不时还来一个急刹车、急转弯、大旋转,大炫“滑”技。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途经东湖路省博物馆时,就碰到一起小“摩擦”,一位“滑轮达人”疾速从停靠在车站的公交车一侧滑过,刮了一位刚下车的乘客,双方争吵一阵,在路人的劝解下才离开。“不会出事的,我们都训练得很熟练了。”面对记者的提醒,这位学生如此回答。

  据了解,在街上滑旱冰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进行滑行,违反此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或罚款。交管部门提醒,滑旱冰应该到广场、操场等固定公共场所,确保自身安全,切勿冒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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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游客 2010-11-18 02:47
原帖由Guest于2010-11-17 11:08:11发表 看08年新出台的《道路安全法》"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原来共四条,现增加为六条。内容上取.
引用 游客 2010-11-17 11:08
看08年新出台的《道路安全法》"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原来共四条,现增加为六条。内容上取消了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这条已经取消俩年了,媒体注意点
引用 游客 2010-11-16 20:50
鹅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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