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局 四、支持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比赛地点与时间 2011年8月13日-8月14日在丽水轮滑场举行。比赛场地为200米标准场地。 六、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依照《2011年中国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 七、参加办法与竞赛办法 依照《2011年中国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 八、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1年7月31日前寄(或传真)至: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 信 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陶旸 丽水市体育局 邮 编:323000 电话0578-2090788 传真:0578-2090790 联系人:周丽文 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 ltpwbl@163.com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1年8月11日报到,12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于8月10日18:00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 九、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8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十、积分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获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前三名获奖牌。丙组获奖运动员只发证书。 (二)各项目第一名至第十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积分:25分、18分、15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运动员最高三项分数总和为该运动员本站积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所获最好名次的数量。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前六名获得奖金,分别为: 成年、青年组: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少年甲组: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少年乙组与丙组积分前六名获中国速滑轮滑公开赛纪念奖杯。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积分总和为本队的本站得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本队获得最好名次的运动员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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