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重庆”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速度轮滑比赛(场地)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有条件的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四、比赛项目: 速度轮滑场地赛 五、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1年12月 16 日至17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 (一) 成年男子、成年女子组。 300米计时赛、500米计时赛、800米计时赛。 (二) 少年男子甲、乙组、少年女子甲、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800米计时赛。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 少年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各单位参赛队数限报 1队。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名运动员可报3个单项参赛。可接受个人报名,但必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方可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户口簿》原件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运动员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体检证明适宜参赛者,否则不得报名参赛。 (四)为保证参赛安全,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参加本次比赛的意外伤害保险方可接纳报名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必须符合规程总则要求,否则不得报名参赛;一经发现有外省、区、市的报名参赛者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8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各参赛运动队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必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九、录取名次 (一)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如各单项不足8人的组别,则按实有报名人数减1录取。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参赛队报名表核对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10日前寄市体育局群体处重庆市轮滑协会。 (二)报到:参赛队员于12月15日到沙区体育馆报到。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人员比赛期间食、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 (四)各区县代表队可与承办单位协调联系宾馆。 (五)为保证参赛队及时返程,请需要预订返程票务的参赛队与承办方联系。 十三、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等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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