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2〕2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为配合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的举行,推广和普及轮滑球和花样轮滑运动,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适应国际、国内轮滑球与花样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定于2012年7月14日至17日在广州市骏景中学举办全国轮滑球与花样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轮滑协会 广州市溜冰协会 广州骏景中学 三、培训项目 (一)轮滑球裁判员和各等级教练员 (二)花样轮滑裁判员和各等级教练员 四、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14日至17日在广州市骏景中学举行。 五、培训形式、内容、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形式 分为轮滑球培训班和花样轮滑培训班分别授课 (二)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球班 (1)轮滑球技术、战术 (2)轮滑球教学与训练 (3)轮滑球规则与裁判 (4)轮滑球竞赛与组织 3.花样轮滑班 (1)国内外花样轮滑运动发展概况 (2)花样轮滑种类与比赛项目 (3)花样轮滑教学与训练 (4)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5)花样轮滑竞赛与组织 (三)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60分,实践考核满分40分。初中高级教练员考试成绩60分为通过,国家级教练员考试85分为通过。 (四)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与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并实践考核合格发裁判员培训结业证书。 (五)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六、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除《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的标准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相应等级教练员。 1.在冰球专业队有过一年以上训练经历者可报考轮滑球高级教练员;在地方业余体校冰球班训练三年以上者可报考轮滑球中级教练员。需由地方体育局体工队和体校出具证明。 2.在花样滑冰专业队有过一年以上训练经历者,在地方业余体校花样滑冰班训练三年以上者可报考花样轮滑高级教练员。需由地方体育局体工队和体校出具证明。 (三)参加教练员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 (四)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五)学员须年满16周岁。 (六)学员不得同时参加轮滑球和花样轮滑两个项目的培训。 七、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学员食宿费标准为160元/人/天(含三餐)。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12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员每人2000元、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500元。 (三)资料费 60元/人。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不收取费用。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兼项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减免总培训费的10%。 八、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2年7月1日前将回执表和所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如下地址: 1. 中国轮滑协会 联 系 人:刘蔚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或87182320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2. 广州市骏景中学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骏景路和风街1号(骏景花园内) 邮 编:510630 电话:020-38670773转8101 传真:020-38671002 联系人:寻涛 13928812041 或 周英杰13798130083 电子信箱:20057040@qq.com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2年7月13日到广州市骏景中学报到,7月18日离会。请提前电告承办单位是否需要协助预定返程票。 九、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轮滑球:轮滑球鞋、球杆。 花样轮滑:花样轮滑鞋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2012年全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全国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社体中心、中国轮滑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轮滑 培训 通知抄送: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骏景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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