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所有权 ----轮滑天地北京版致中国各轮滑友邦的白皮书 正当中日两国政府就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之际,这里也发生了一场关于B2T的真伪和归属问题的争论。作为B2T这一轮滑活动品牌的所有者JohnXU(徐老师)在这里严肃、郑重声明: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拥有对B2T品牌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权利。 为了帮助王书、墨菊、CITYHUNTER等对B2T品牌的真伪和归属问题感到愤怒、困惑、兴趣的朋友们了解该问题的法律依据、历史延革、事实真相,并宣示对B2T品牌拥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并希望用和平手段解决两邦就B2T品牌真伪、归属的争议,JohnXU特发布此白皮书。 (以下是提纲,如果有20个以上的朋友跟贴表示有兴趣看,我再不断更新) 一、刷盟是什么?刷盟不是什么?(刷盟的法律地位) 1.1 刷盟是什么?刷盟(其正式名称:北京轮滑联盟)是以自然人的实名在中国工信部登记备案的互联网网站。 其成员构成:松散、不可界定性,挂靠在该网站的轮滑组织、注册会员不一定承认自己是刷盟成员。 1.2 刷盟不是什么? 1.2.1 刷盟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赢利性组织 1.2.2 刷盟不是在民政局注册的非赢利组织 1.2.3 刷盟不是自然人 1.3 结论:刷盟法律地位的尴尬--什么也不是! 二、B2T是什么?(品牌和活动的区别) 2.1 什么是北京到天津的城际轮滑活动?2.2什么是B2T? 2.2.1一个轮滑活动的品牌 2.2.2一个尚未注册的服务商标 2.3 B2T的创意由来和演变历史 2.3.1背景:天津老人刷北京;天津王一博、小丸子等刷北京;北京刷盟David的2007年五月刷天津 2.3.2 创意:借鉴世界历史最长的城际长刷:美国的A2A。 2.3.3 实施: 2007年9月,JohnXU、JoR、David三人商议刷天津,JohnXU首次赋予该活动名称B2T, 并在刷盟、轮滑天地、66Club等很多网站发帖召集人员。 2007年9月15日(9月第三个周六)第一届B2T举办,10人参加,在纪念衫的B2T Logo上使用了TM(Trade Mark) ,表明B2T是个属于JohnXU的品牌。 2008年第二届9月第三个周六:50人参加,第一次有天津、韩国、英国朋友参加。John在刷盟、轮滑天地等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并直接组织、参与活动。 2009年第三届从这届开始,时间改为9月第二个周六:60人参加。有新加坡朋友参加。John在刷盟、轮滑天地等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并直接组织、参与活动。 2010年第四届:80人参加,刷盟与闪盟联合举办。JohnXU直接组织、参与活动。有美国朋友参加活动。第一次有闪盟联系的电视媒体报道B2T, 但其宗旨被闪盟更改。 2011年第五届:40人参加。第一次风雨无阻的B2T。JohnXU已经辞去刷盟版主职务,第一次没有在刷盟网站发布B2T活动通知,只在轮滑天地发布了活动通知,标志JohnXU将B2T活动主平台由刷盟转到轮滑天地。由于下雨,刷盟主要组织者全部临阵缺席,天马电话授命JohnXU在现场组织活动。小师傅带领建国门大风车轮滑社30名朋友冒雨参加,使几乎夭折的B2T胜利完成。 2012年第六届:120人参加(初步统计), 第一次有沈阳、河北的朋友参加。天津朋友连续五年继续参加。一名老外参加(国籍待确认)。 第一次有企业和个人赞助活动。 小师傅第一次担任活动总协调取代JohnXU,在轮滑天地发布活动通知,组织活动。 在7哥、旋律等刷盟朋友,在RF风哥的帮助下、在其它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B2T的理念、精神成型,作为B2T品牌的VI、CI等识别系统建立。 B2T第一次有了官方成绩记录。 2.4 B2T与北京到天津的城际轮滑活动的联系和区别 三、刷盟为什么不可能对B2T品牌拥用所有权?(法律层面的说明) 3.1中国法律关于服务商标注册主体的规定3.2 刷盟法律地位与中国法律规定的冲突 3.3 结论:刷盟不可能通过合法注册获得B2T的权利 四、为什么B2T品牌的所有权只能属于JohnXU?(道德、实践层面的说明) 1.1 B2T的创意过程1.2 JohnXU在历届B2T活动中的作用 1.3 JohnXU在此案中的法律地位 1.4 排他性设想:除JohnXU外,有没有任何一个自然人敢拍胸脯声称他(她)对B2T拥有权利? 1.5 尚未完善的法律手续 五、在什么条件下B2T品牌才可能属于刷盟? (模拟分析) 1.1 刷盟在工商或民政注册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1.2刷盟招聘JohnXU成为其正式员工,签订了有关职务发明归属条款的合同、赋予了报酬 1.3刷盟安排JohnXU在工作时间使用刷盟提供的资源创意B2T活动 1.4 JohnXU按照1.2和1.3 的要求完成B2T活动创意 以上四条必须同时具备,B2T才能作为JohnXU的“职务发明”属于刷盟。 六、结论: 不是JohnXU或轮滑天地盗窃了刷盟的B2T品牌,而是天马2012年9月15日在刷盟网站发起的刷天津活动在道德层面,山寨了JohnXU的B2T品牌。 很可能天马本人都不知道这点,就像今年6月16日山寨24Skate活动。 七、此白皮书的通俗搞笑版 供不喜欢晦涩文字的朋友阅读,如果还不懂,就请七哥、添堵等德晕社成员根据我的六条演绎出一个更精彩的搞笑版。 前几天一位朋友送给我一瓶自酿的葡萄酒,我就用这私酒作例子,编个故事,说明在本争议中各主体、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1、刷盟网站所有者(备案者,自然人):农贸市场某摊位的摊主 2、刷盟网站:农贸市场的一个摊位 3、JohnXU:私人酿酒作坊主 4、轮滑天地北京版:有营业执照的超市 5、B2T:私人酿造的一种葡萄酒的未注册商标 6、所有B2T的参与者:B2T牌私酒的消费者 八、参考文献 |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我们|轮滑技术论坛 ( 粤ICP备11058637号 )
GMT+8, 2024-12-22 02:21 , Processed in 0.10714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