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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所有权

2012-9-13 15:31| 发布者: 小师傅| 查看: 1791| 评论: 63|原作者: johnxu

摘要: 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所有权----轮滑天地北京版致中国各轮滑友邦的白皮书 正当中日两国政府就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之际,这里也发生了一场关于B2T的真伪和归属问 ...

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所有权

----轮滑天地北京版致中国各轮滑友邦的白皮书


正当中日两国政府就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之际,这里也发生了一场关于B2T的真伪和归属问题的争论。作为B2T这一轮滑活动品牌的所有者JohnXU(徐老师)在这里严肃、郑重声明:B2T品牌有史以来就属于JohnXUJohnXU拥有对B2T品牌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从未放弃对其拥有权利。


为了帮助王书、墨菊、CITYHUNTER等对B2T品牌的真伪和归属问题感到愤怒、困惑、兴趣的朋友们了解该问题的法律依据、历史延革、事实真相,并宣示对B2T品牌拥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并希望用和平手段解决两邦就B2T品牌真伪、归属的争议,JohnXU特发布此白皮书。


(以下是提纲,如果有20个以上的朋友跟贴表示有兴趣看,我再不断更新)


一、刷盟是什么?刷盟不是什么?(刷盟的法律地位)

1.1 刷盟是什么?
刷盟(其正式名称:北京轮滑联盟)是以自然人的实名在中国工信部登记备案的互联网网站。
其成员构成:松散、不可界定性,挂靠在该网站的轮滑组织、注册会员不一定承认自己是刷盟成员。

1.2 刷盟不是什么?
1.2.1 刷盟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赢利性组织
1.2.2 刷盟不是在民政局注册的非赢利组织
1.2.3 刷盟不是自然人

1.3 结论:刷盟法律地位的尴尬--什么也不是!

二、B2T是什么?(品牌和活动的区别)

2.1 什么是北京到天津的城际轮滑活动?

2.2什么是B2T?

2.2.1一个轮滑活动的品牌

2.2.2一个尚未注册的服务商标


2.3 B2T的创意由来和演变历史

2.3.1背景:天津老人刷北京;天津王一博、小丸子等刷北京;北京刷盟David的2007年五月刷天津

2.3.2 创意:借鉴世界历史最长的城际长刷:美国的A2A。

2.3.3 实施:

2007年9月,JohnXU、JoR、David三人商议刷天津,JohnXU首次赋予该活动名称B2T, 并在刷盟、轮滑天地、66Club等很多网站发帖召集人员。

2007年9月15日(9月第三个周六)第一届B2T举办,10人参加,在纪念衫的B2T Logo上使用了TM(Trade Mark) ,表明B2T是个属于JohnXU的品牌。

2008年第二届9月第三个周六:50人参加,第一次有天津、韩国、英国朋友参加。John在刷盟、轮滑天地等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并直接组织、参与活动。

2009年第三届从这届开始,时间改为9月第二个周六:60人参加。有新加坡朋友参加。John在刷盟、轮滑天地等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并直接组织、参与活动。

2010年第四届:80人参加,刷盟与闪盟联合举办。JohnXU直接组织、参与活动。有美国朋友参加活动。第一次有闪盟联系的电视媒体报道B2T, 但其宗旨被闪盟更改。

2011年第五届:40人参加。第一次风雨无阻的B2T。JohnXU已经辞去刷盟版主职务,第一次没有在刷盟网站发布B2T活动通知,只在轮滑天地发布了活动通知,标志JohnXU将B2T活动主平台由刷盟转到轮滑天地。由于下雨,刷盟主要组织者全部临阵缺席,天马电话授命JohnXU在现场组织活动。小师傅带领建国门大风车轮滑社30名朋友冒雨参加,使几乎夭折的B2T胜利完成。

2012年第六届:120人参加(初步统计),

第一次有沈阳、河北的朋友参加。天津朋友连续五年继续参加。一名老外参加(国籍待确认)。

第一次有企业和个人赞助活动。

小师傅第一次担任活动总协调取代JohnXU,在轮滑天地发布活动通知,组织活动。

在7哥、旋律等刷盟朋友,在RF风哥的帮助下、在其它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B2T的理念、精神成型,作为B2T品牌的VI、CI等识别系统建立。

B2T第一次有了官方成绩记录。



2.4 B2T与北京到天津的城际轮滑活动的联系和区别

三、刷盟为什么不可能对B2T品牌拥用所有权?(法律层面的说明)

3.1中国法律关于服务商标注册主体的规定

3.2 刷盟法律地位与中国法律规定的冲突

3.3 结论:刷盟不可能通过合法注册获得B2T的权利

四、为什么B2T品牌的所有权只能属于JohnXU?(道德、实践层面的说明)

1.1 B2T的创意过程

1.2 JohnXU在历届B2T活动中的作用

1.3 JohnXU在此案中的法律地位

1.4 排他性设想:除JohnXU外,有没有任何一个自然人敢拍胸脯声称他(她)对B2T拥有权利?

1.5 尚未完善的法律手续

五、在什么条件下B2T品牌才可能属于刷盟? (模拟分析)

1.1 刷盟在工商或民政注册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1.2刷盟招聘JohnXU成为其正式员工,签订了有关职务发明归属条款的合同、赋予了报酬
1.3刷盟安排JohnXU在工作时间使用刷盟提供的资源创意B2T活动
1.4 JohnXU按照1.2和1.3 的要求完成B2T活动创意
以上四条必须同时具备,B2T才能作为JohnXU的“职务发明”属于刷盟。

六、结论:

不是JohnXU或轮滑天地盗窃了刷盟的B2T品牌,而是天马2012年9月15日在刷盟网站发起的刷天津活动在道德层面,山寨了JohnXU的B2T品牌。

很可能天马本人都不知道这点,就像今年6月16日山寨24Skate活动。



七、此白皮书的通俗搞笑版

供不喜欢晦涩文字的朋友阅读,如果还不懂,就请七哥、添堵等德晕社成员根据我的六条演绎出一个更精彩的搞笑版。

前几天一位朋友送给我一瓶自酿的葡萄酒,我就用这私酒作例子,编个故事,说明在本争议中各主体、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1、刷盟网站所有者(备案者,自然人):农贸市场某摊位的摊主
2、刷盟网站:农贸市场的一个摊位
3、JohnXU:私人酿酒作坊主
4、轮滑天地北京版:有营业执照的超市
5、B2T:私人酿造的一种葡萄酒的未注册商标
6、所有B2T的参与者:B2T牌私酒的消费者




八、参考文献

鲜花

鸡蛋

酷毙

雷人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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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大吉大利 2012-9-13 09:26
{:soso_e182:}
引用 流光味影 2012-9-13 09:56
建议将B2T改名为BLT,也就是北京-廊坊-天津,这不仅能解决争议,又能受到伟大的廊坊人民的热烈欢迎和坚决拥护,何乐而不为呢?
全人类轮滑者联合起来,刷净全世界,耍遍全地球!
引用 cityhunter 2012-9-13 10:04
每天关注一下,看看更完整的内容。
引用 cityhunter 2012-9-13 10:08
流光味影 发表于 2012-9-13 09:56
建议将B2T改名为BLT,也就是北京-廊坊-天津,这不仅能解决争议,又能受到伟大的廊坊人民的热烈欢迎和坚决拥护 ...

不行,必须得“2”
缺“2”不行。
引用 johnxu 2012-9-13 10:10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2-9-13 10:25 编辑
cityhunter 发表于 2012-9-13 10:04
每天关注一下,看看更完整的内容。

先写个提纲吧,如果有20个人跟贴表示有兴趣(光想看搞笑版的不算数),那我再写,很费时间呀。我觉得这个提纲基本可以澄清一些糊涂想法了。
引用 轮滑风 2012-9-13 10:45
吓我一跳,以为外交部又发声明了。
引用 cityhunter 2012-9-13 10:55
johnxu 发表于 2012-9-13 10:10
先写个提纲吧,如果有20个人跟贴表示有兴趣(光想看搞笑版的不算数),那我再写,很费时间呀。我觉得这个 ...

还是很多局外人想知道这些历史的,呵呵
当然也有很多局内人本身也不知道详细的经过,写写无妨。
引用 johnxu 2012-9-13 11:15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2-9-13 12:07 编辑
流光味影 发表于 2012-9-13 09:56
建议将B2T改名为BLT,也就是北京-廊坊-天津,这不仅能解决争议,又能受到伟大的廊坊人民的热烈欢迎和坚决拥护 ...

您还没看明白我写的。轮滑长刷活动可以有很多个,品牌也可以有很多个,但是品牌不能相同。我建议你创建一个L2T作为你们的品牌,我们可以一起搞北京到天津的长刷活动,我们的教B2T,你们的叫L2T。天马如果把他的刷天津活动叫BTB, 那我一点意见都没有了。
即时天马还把他的15号刷天津叫B2T, 但老王别说我们的B2T是盗窃刷盟的,我什么话都不说,不就是刷街活动吗,叫什么对参加者还不都一样?
但是,说我们是盗窃,那我们就必须澄清事实,否则怎么对得起参加我们活动的那100多位朋友,别让那些朋友以为我们骗他们来参加一个山寨活动。  
引用 枯树花匆匆 2012-9-13 11:18
johnxu 发表于 2012-9-13 10:10
先写个提纲吧,如果有20个人跟贴表示有兴趣(光想看搞笑版的不算数),那我再写,很费时间呀。我觉得这个 ...

看了这个回帖,我真不想回帖了,因为就这一个提纲就要花费徐老师不少时间和精力,如果整出一个完整版来,那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啊;
徐老师为很多轮滑人带来了快乐,这已经足够了,,
引用 johnxu 2012-9-13 11:23
轮滑风 发表于 2012-9-13 10:45
吓我一跳,以为外交部又发声明了。

咳,尽量把问题说清楚,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不是什么的人为这事无端生气,对他们来说太不值得,搞清楚就会消气的。 毕竟刷盟有很多我的朋友,别因为老大不知道B2T是什么,认为我偷了他们的B2T而跟着生气。
引用 qq273485958 2012-9-13 11:33
我顶楼上

徐老师为很多轮滑人带来了快乐,这已经足够了...

认真、而且负责,又是一个老大哥,

我顶!
引用 johnxu 2012-9-13 11:35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2-9-13 13:19 编辑
枯树花匆匆 发表于 2012-9-13 11:18
看了这个回帖,我真不想回帖了,因为就这一个提纲就要花费徐老师不少时间和精力,如果整出一个完整版来, ...

因为看老王是我的朋友,不想因为这个事失去这个朋友,所以才滑了两个多小时写这个玩艺儿。不是朋友我都懒得跟他们解释。前几星期我不都没说刷盟什么,虽然知道他们的Fake B2T活动。但是如果刷盟反诬我们B2T是伪造,那我必须花时间说清楚,不然对不起参加了我们8号活动的那100多朋友!还有外地赶来、廊坊中间加入的朋友,他们会认为我用个冒牌货骗他们。{:soso_e128:}
引用 兵兵 2012-9-13 11:40
B2T!已经(二)了两回啦,来年让我们一起接着2
引用 轮滑风 2012-9-13 12:57
johnxu 发表于 2012-9-13 11:23
咳,尽量把问题说清楚,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不是什么的人为这事无端生气,对他们来说太不值得,搞清楚就 ...

应该说清楚,要不就成谣言,会产生更大的误会,更不利于团结。
引用 johnxu 2012-9-13 13:17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2-9-13 13:24 编辑
轮滑风 发表于 2012-9-13 12:57
应该说清楚,要不就成谣言,会产生更大的误会,更不利于团结。

那我就抽时间把全文写完,得几万字,太长了吧? 我先写写搞笑版。我相信王书是没有思考和分析,凭对刷盟朴素的感情写的那个贴子,有机会我跟老王私下沟通一下,相信他会想得通。因为他认为他的“南北刷”也被人山寨了。{:soso_e128:}
您说得对,团结是要有原则的。
引用 老王 2012-9-13 13:31
你真累;就按你说的b2t是你发明和组织的;但是你不要忘了;b2t的发展和壮大是靠刷盟的力量和人脉;你可以带走;但你也只是个伪政权;如果你单独成立个机构;我也参加;平咱俩的关系;怎么我也得混个管理员干干吧刷盟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玩的非组织;不要不在刷盟玩;就把刷盟说的一无是处;人个有志;好自为之;
引用 johnxu 2012-9-13 13:58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2-9-13 15:16 编辑
老王 发表于 2012-9-13 13:31
你真累;就按你说的b2t是你发明和组织的;但是你不要忘了;b2t的发展和壮大是靠刷盟的力量和人脉;你可以带 ...

我是很累,但是为了参加了第六届B2T的那100多朋友,我必须把真相告诉他们。
欢迎老王来我们“伪政权”担任版主(我可以推荐),管理员职务我没权给您,连我都不是。前几年我也一直在刷盟、RF两个论坛当义工。我们明年的“马拉松年计划”,有了您就猛虎添翼了。有机会见面聊吧。
奥,顺便说一句,B2T发展当然离不开我的刷盟的那些朋友,只不过这是讨论B2T真伪、归属问题,我得遵循“同一律”,不能分散主题。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这个我们都知道。
我说刷盟“什么都不是”指的是从法律地位上讲,也就是Legal Status。周五刷街能坚持也是不错的,还真有不少老外问这个活动呢,我说我不组织这个活动了,有时我真觉得对不起这些国外朋友。
引用 老王 2012-9-13 14:07
johnxu 发表于 2012-9-13 13:58
欢迎老王来我们“伪政权”担任版主(我可以推荐),管理员职务我没权给您,连我都不是。前几年我也一直在 ...

谢谢了;大家在一起怎么玩;都没事;但是我不想当伪军‘
引用 johnxu 2012-9-13 14:16
老王 发表于 2012-9-13 14:07
谢谢了;大家在一起怎么玩;都没事;但是我不想当伪军‘

好好,不管共军、伪军,不都是黄埔的同学吗?其实,我的这个贴子如果天马能看到,他肯仔细想想,等于给他提了个很好的咨询意见呢,如果他想发展、壮大刷盟,必须解决法律地位问题,如果只是玩,那倒无所谓。但我觉得天马的志向决不是只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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