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中国(海宁)速度轮滑 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 2013年中国(海宁)速度轮滑公开赛定于8月12日至13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7月8日 抄送:海宁市文体局、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2013年中国(海宁)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轮滑协会浙江省体育局嘉兴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三、协办单位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浙江中创文体经纪有限公司四、比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2日至13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五、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乙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10000米积分淘汰赛。少年丙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5000米积分淘汰赛。少年丁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年龄分组: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少年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少年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少年丁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注:比赛场地为室内200米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六、参加办法(一)国内运动员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二)境外运动员需通过所在国和地区的轮滑协会报名,以俱乐部名义参加,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三)国内运动员(除少年丁组外)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2—2013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参加少年丁组比赛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 七、比赛办法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八、报到时间与地点(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25日前发至:中国轮滑协会:传 真:010-67133577电 话:010-87182320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联系人:刘蔚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电话:0573-87012000-801 传真:0573-87012060联系人:张超电子信箱:hnrollerskating@163.com(二)报到请参赛人员携带注册证(身份证)于8月10日到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二楼赛事管理部报到,11日熟悉场地。请于7月28日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并准确提供购票人身份证号。九、经费(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20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不能按时报到的队伍请提前一周告知承办单位,否则将按报到之日收费。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一)各单项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成年组设立破海宁纪录奖,获奖者颁发证书。(二)各单项前6名运动员获得奖金,标准如下:成年、青年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1000、600、500、300、300、300元。少年甲、乙、丙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500、300、200、100、100、100元。破海宁纪录奖:各单项破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纪录奖者获得10000元奖金。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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