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和通信杯”第28届全国速度轮滑(场地)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3年10月3日至5日在广州番禺大学城轮滑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州市体育局 番禺区人民政府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州番禺区体育局 广州番禺市桥街道办事处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溜冰协会 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注册会员 六、比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青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女子组设: 3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争先赛 1000米计时赛 10000米积分淘汰赛 15000米淘汰赛 3000米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二)少年男子甲、乙组,少年女子甲、乙组设: 3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争先赛 1000米计时赛 10000米积分淘汰赛 3000米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三)少年男子、女子丙组设: 3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争先赛 1000米计时赛 5000米积分淘汰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项(接力赛除外)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2年-2013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组委会将对少年组选手进行骨龄抽查。 八、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参赛人数减1(队)。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3年9月16日前发至主承办单位,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 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87182320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 蔚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28号 邮 编:511400 传 真:020-84821356 电 话:020-84822251 电子信箱:1347338772@qq.com 联系人:曾莹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3年10月1日报到,2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8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各参赛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不能按时报到的参赛队请于9月20日前告承办单位,否则将按报到之日起收费。提前离会者费用不退还。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病事故保险,报到时出示保险单,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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