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实施《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更好推动我省轮滑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月18日至19日在顺德北滘活力体育中心举行“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按要求做好参赛工作。 附件:“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竞赛规程 广东省体育局 2013年12月16日 抄送: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顺德区北滘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顺德区活力体育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1月18日至19日在顺德北滘活力体育中心举行。 五、竞赛项目(男、女项目相同,共44项) (一)成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二)青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三)少年甲组: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活力板200米计时赛。 (四)少年乙组:300米计时赛、4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 (五)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 (六)少年丁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可以不办理注册手续,但运动员注册管理仍然有效,如各队需要对本队运动员进行注册管理,可按规定时间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二)凡今年内代表省外任何单位(代表国家队参赛除外)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对违犯本条规定的运动队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还将禁止该队参加广东省举办所有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广东省户籍的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广东省内暂住证(或省内学校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 (四)各队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赛。 (五)严格按年龄组参赛,不能以大顶小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六)各组年龄规定: 1、成年组:1995年以前出生; 2、青年组:1996年至1997年出生; 3、少年甲组:1998年至1999年出生; 4、少年乙组:2000年至2001年出生; 5、少年丙组:2002年至2003年出生; 6、少年丁组:2004年至2005年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少年组除500米争先赛外,其他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八、器材规定 (一)必须穿单排轮滑鞋(活力板项目除外)。 (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速滑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1-3名颁发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8人的项目,减一录取;参赛人数不足4人,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特邀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参赛,其所取得的成绩按其在比赛中所排列的名次并列录取。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及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二份(电脑打印,经手工改动报名表无效)经队伍所属地级市主管轮滑的体育部门盖章后,于 2014年1月 6日前传真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传真号:020-83820274,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林连安,联系电话:13802509103。 (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成年组及青年组比赛,每队每项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300米个人计时赛除外);少年组参赛运动员报项不限。 (三)各队于2014年1月17日到赛区报到,17日晚上8时召开联席会议。 十一、其它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由各队负责;各队负责安排参赛运动员体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水平符合比赛要求。 (三)运动员报名费为每人50元,由省轮滑运动协会收取作为省轮滑运动发展经费。 (四)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必须经该队领队签名认可,并交纳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一半原申诉费给申诉方,另一半申诉费上交省轮滑协会,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省轮滑协会。 (五)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二、主要裁判员和仲裁由省轮滑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和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该贴已经同步到 轮滑风的微博 已同步至 轮滑风的微博 |
序 号 | 身份证号 | 户籍 所在地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 | 参赛 组别 | 报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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