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66新人,我支持困境堂主的言论.在法国,66一族刷街是有警察开道的,而我们国家的警察却在禁止66刷街.这一切只不过是需要改变,然而很多东西并不是你想就能改变 ,只能是我们66一族做出努力.我没看过柏扬的书,不过我很喜欢王小波的书.现摘录他的一篇遗做,纪念这位伟大的导师!!!(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为 这个缘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 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 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 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 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 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 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 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 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 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 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20年前的事了。当 时我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了。现在我 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 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缘故,我开始 写杂文。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 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 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 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 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 的清白——这是我最近的体会,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动机。假 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暖昧,不 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 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 子也不见得是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久而久之,对中国 人的名声也有很大的损害。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 们中国人都在说“不”?这简直是把我们都当傻子看待。我很不 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认识的中国人都说“不”, 但我不认识这样的人。这倒不是唬外国人,我认识很多明理的 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但我以 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 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 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 中的浩然正气作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 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 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在我们这个国 家里,傻有时能成为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 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 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 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 我是写过的——“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 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我知道 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某人“文革”里装傻写批判稿,原本是想搞 点小好处,谁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成了风云 人物。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后就被人整 成了“三种人”。到了这个地步,就只好装下去了,真傻犯错误处 理还能轻些呀。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 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都含 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 纳告诉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个假 痴不癫的杜特立尔先生。息教授问:你是恶棍还是傻瓜?这就是 问: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两样都有点,先生,凡人两样都得有 点呀。在我身上,后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讨厌装 傻,渴望变聪明。所以我才会写这本书。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 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