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届轮滑欢乐节暨 2014年广东省自由式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顺德区北人民政府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滘镇文体宣传办 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 顺德大良北极星广告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4年12月13日—14日。 (二)竞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文化商业广场。 四、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儿童组。 (二)单人花式绕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组(ABC并组)。 (三)双人花式绕桩(不分年龄、不分男女项目)。 (四)花式刹停(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 (五)轮滑拉龙: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和儿童组。 (六)集体轮滑舞:青成年至儿童组年龄内。 (七)活动板(男、女子项目相同):少年A、B、C各组、儿童组。 (八)双龙板(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组(A、B、C并组)。 五、参加办法: (一)具有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广东省居住的公民或学籍的均可参加。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二个比赛项目。 (三)单人花式绕桩和花式刹停每个单位各组限报男女各二人,双人花式绕桩每个单位各组限报二对,集体项目各组别每个单位限报一队,其余项目报名人数不限。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五)年龄规定: 1.青成年组:1998年9月以前出生; 2.少年A组: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之间出生; 3.少年B组: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之间出生; 4.少年C组: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之间出生; 5.儿童组: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之间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轮滑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器材和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参加评分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于检录前向大会裁判组提交比赛音乐资料(提交U盘,音乐文件要注明队名或个人名称,格式MP3)。 (六)竞赛补充规则: 1.除活力板和双龙板,其它项目必须采用直排轮滑鞋参赛,儿童组成员必须佩带头盔参赛; 2.速度过桩少年C组以上二轮计时,取最好的成绩排列名次。速度过桩(儿童组)、活力板、双龙板均一轮计时,按成绩排列名次。单人、双人花式绕桩、拉龙和轮滑舞等均一次决赛按席位分排列名次。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决赛); 3.活力板、双龙板绕桩竞速:比赛距离为21米,5米加速距离,共20个障碍“桩”,每桩距0.8米,终点线与最后的桩距离为0.8米。每碰或漏桩一个增加0.5秒时间,类加5个或以上和中途滑足落地视作失败,均取消成绩。一次计时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4.轮滑拉龙:每队10-15人。100分制(音乐:3分钟±10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服装造型等因素来评分。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每超1次扣5分),每次时间不超10秒钟,违者每次扣5分,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分(±1-9秒扣2分、±10-19秒扣5分和19秒以上扣10分),无故中断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5.轮滑舞:每队6-10人,最少有一名女性或男性。100分制(音乐音乐:2分钟30秒±5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舞蹈的整体完成效果;舞蹈的艺术表现力、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合节奏感;舞蹈的编排内容、风格;舞蹈的动作难易、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整齐性、服装造型等。非编排的停顿扣10分,舞者跌倒扣5分,时间违规扣分与集体拉龙相同,无故中断表演和非舞蹈形式的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6.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决赛。初赛每人进行三次不同分类的单个动作表演,三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名,取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按预赛排名的倒序依次上场表演,每人进行二次不同类型的组合动作表演,五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列名次; 7.参加单人花式绕桩的运动员,最少能完成2013版本的六个D等级或以上等级的动作才能参加,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评分项目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其余各项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 (三)设运动队优秀组织奖若干队(最少有15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才能参加评选)。 (四)设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五)不足三人(或队)的组别,向上一年龄组别合并或取消。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1日前报名表传真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传真号:020-83820274。发电子邮件到: GdGz66@163.com,联系人:陈高文,电话:13719177897。 (二)比赛不收报名费。报名前请认真核对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参加项目等等,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 (三)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联席会议时向赛会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医院或学校),请携带报名表核对名单并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四)各队于12月13日上午8:30前到赛场报到并检录。 九、经费: 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由各队自行解决。 十、其它: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参赛的运动员要依时检录,三次检录不到者视作弃权(如两赛区项目冲突时,优先第1赛区项目比赛,后及时到第二赛区项目补赛)。 (四)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领队或教练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五)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递交报名表等同同意这项条款)。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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