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85|回复: 3

第四届体育大会轮滑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竞赛规程
  作者: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1-27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地点是合肥滨湖新区轮滑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1. 女子:300米个人计时、500米公开计时、1000米公开计时、10000米积分淘汰、15000米淘汰

2. 男子:300米个人计时、500米公开计时、1000米公开计时、10000米积分淘汰、15000米淘汰

(二)花样轮滑:

1. 女子单人

2. 男子单人

3. 双人

4. 轮滑舞蹈

(三)男子单排轮滑球

三、参赛单位: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二)如代表团未组队,地、市协会或俱乐部等单位经主管单位书面同意可以组一支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运动员须持注册证参赛。各单位注册(确认、交流)工作须按照《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该《细则》补充规定执行。

(三)速度轮滑和花样轮滑项目的注册(确认、交流)时间调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单排轮滑球项目的注册(确认、交流)时间调整为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四)运动员代表资格将于第二次报名后在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www.rollersports.cn )上公示,如有异议须书面提出申诉,公示7日后,不再受理资格争议。

五、参加办法:

(一)速度轮滑项目不进行预选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助理教练兼管理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队每小项限报2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

(二)花样轮滑项目不进行预选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助理教练兼管理1人,男、女单人滑运动员各2人,双人滑1对、轮滑舞蹈1对。

(三)单排轮滑球项目将于2009年进行预选赛,获前6名的队可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如安徽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组队参赛,可直接进入决赛,且占用名额)。如取得资格的队属同一行政区域(系统),则名次列前者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空缺名额依次替补。获得资格的队,其参赛运动员可在本行政区域(系统)内参加过预选赛的运动员中自由选拔、调整。如获取资格的代表队因故不能参赛,则预选赛中后续名次队伍依次替补。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助理教练兼管理1人,队医1人,运动员10人-14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四)速度轮滑运动员须为1997年1月1日(含)前出生。花样轮滑运动员须为1998年1月1日(含)前出生(获2009年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少年甲组全能前两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如未设全能,则按自由滑成绩执行)。单排轮滑球运动员须为1996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五)花样轮滑运动员参赛须出具花样轮滑技术水平B3级(含)以上等级证书;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磁带或CD,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录音带A、B两面须为同一比赛用音乐,不得录有其它非本场比赛用音乐;短节目和长节目音乐须分别录制,不可录在同一录音带或CD上;不可多人使用同一录音带或CD,不同选手使用相同音乐,也须分别录制。

(六)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速度轮滑竞赛规则》、《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闭幕式)。速度轮滑运动员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不得使用国家队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须佩带安全头盔。单排轮滑球运动员须按照规定穿戴统一比赛服和必备的护具,比赛服须为长袖,下穿长腿裤(需自备一深一浅两套比赛服),必备护具包括头盔、护肘、手套、防摔裤、护腿、护身罩,建议戴面罩或护目镜、护胸。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符合轮滑球竞赛的安全规定,赛前交裁判员检验。

(三)单排轮滑球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胜队得2分,平局各得1分,负队得0分,被取消资格或弃权的队按负2分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照下列方法依次决定名次:积分相同的队相互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在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在对手相同且获胜的场次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在对手相同且失败的场次中进球多的队名次列前;进行点球比赛。

2. 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第一阶段第一名与第四名、第二名与第三名、第五名与第六名进行比赛。第一名与第四名之间的胜者和第二名与第三名之间的胜者争夺冠军;第一名与第四名之间的负者和第二名与第三名之间的负者争夺季军。

(四)花样轮滑比赛内容和技术要求将在中国轮滑协会指定网站(http://www.rollersports.cn)公布。

七、裁判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足6人(对、队)的小项,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加单位将预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于2009年12月31日前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轮滑协会(邮政编码:100763 ,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传真:010-67133577 ,电话:010-87182831,67147628 ,联系人:黄强)。

(二)各参加单位将最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0年1月31日前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

(三)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一)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盖有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保证书》(附件3),保证运动员未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发表于 2010-5-5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单排轮滑球项目将于2009年进行预选赛,获前6名的队可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如安徽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组队参赛,可直接进入决赛,且占用名额)。

那就是只有两个队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5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单排轮滑球项目将于2009年进行预选赛,获前6名的队可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如安徽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
暴饮暴食 发表于 2010-5-5 03:56



    怎么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占用名额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版权声明|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我们|轮滑技术论坛 ( 粤ICP备11058637号 )

GMT+8, 2025-1-26 02:46 , Processed in 0.12903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