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素质教育” 杯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大会
暨第二届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大会速度轮滑---盘锦站
轮 滑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二、承办单位:盘锦市冰轮协会
三、指导单位:辽宁省体育局
四、竞赛日期、地点:时间:2011年8月13日
地点:盘锦兴隆台辽河油田广场
五、竞赛项目:速度式轮滑
六、竞赛组别:
幼儿组:3-6周岁 2005年1月1日(不含)出生至2008年1月1日(含)出生
少儿甲组:7-9周岁 2002年1月1日(不含)出生至2005年1月1日(含)出生
少儿乙组:10-12周岁 1999年1月1日(不含)出生至2002年1月1日(含)出生
青年组:13-16 周岁 1995年1月1日 (不含) 出生至1999年1月1日(含)出生
1、休闲轮滑鞋:
幼儿组3-6岁:200米 300米
2、速度轮滑鞋:
(一)幼儿组:300米 500米个人计时赛
(二)少儿甲组:300米 500米个人计时赛
(三)少儿乙组:500米1000米个人计时赛
(四)青年组:500米 1000米个人计时赛
3、参加单位:
各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体育俱乐部、学校,个人都可报名参赛。
七、参加办法:
1、报名:各单位于8月10日之前把报名表交到大赛组委会(沈阳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21号(沈阳百花艺术学校)
联系人:洪晨 电话:13478300418 62437282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购买今年意外保险方可参加比赛
4、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5、报名费100元∕人。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相应护具和赛会颁发的竞赛号码、身份卡,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三)参赛选手必须按赛会分组年龄报名参赛,不准跨年龄组参赛(不得以大顶小或以小顶大)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成绩前三名发放奖牌、证书;四至八名发放证书。
2、比赛成绩前三名发放奖品;优秀奖若干名发放纪念品。
3、设置单项名次、指导老师奖及先进单位奖。
十、经费:
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由各队自行解决。如需组委会联系食宿,报名时请注明。
十一、其它: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 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四)各参赛队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十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三 、
(一)有意结合比赛宣传的单位请与主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大会组委会
2011年7月
具体事宜:百度搜索“关于举办2011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大会通知”
附: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大会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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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组别: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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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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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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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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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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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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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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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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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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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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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俱乐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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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姓名及联系号码(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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