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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海宁)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2年8月28日至2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海宁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浙江中创文体经纪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青年组和少年甲、乙组比赛项目:
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
男女500米计时赛
男女1000米计时赛
男女10000米积分淘汰赛
(二)少年丙组比赛项目:
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
男女500米计时赛
男女1000米计时赛
注:比赛场地为室内200米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七、参加办法
(一)以协会、俱乐部名义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
(二)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
(三)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5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
青年组:1995年1月2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1999年1月2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03年1月2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轮滑协会2008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运动员不能使用三轮轮滑鞋和无线通讯系统。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须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奖牌与证书:各单项前3名发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颁发证书。不足6人减1录取。
(二)奖金:各单项前6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标准如下:
成年、青年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1000、600、500、300、300、300元。
少年甲、乙、丙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500、300、200、100、100、100元。
(三)参赛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于 8月15日前发至中国轮滑协会和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联系人:刘蔚
电话:010-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
电邮:crsa_cn@163.com.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联系人:张超
电话:0573-87012000-801,传真:0573-87012060
电邮:hnrollerskating@163.com
(二)报到
请参赛人员携带注册证(身份证)于8月26日到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二楼赛事管理部报到。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
(二)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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