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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论坛规则!!!禁止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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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4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在论坛发表没有任何意义的言论,比如:"........" ; "哈哈" ; "是啊"

等累死的语言,如发现有类似行为者,将给予处罚...(处罚规则在议)

发表于 2005-10-24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我觉得应该在增派个斑竹,跟狼哥配合维持论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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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4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推举小黑

他有时间每天上网看看!又是元老级的人!办事说话都不错!

小黑是首选!\

同意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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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我觉得小黑也是不二的人选~

还有一定的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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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支持哦.虽然说不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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