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首届广州地区大学生轮滑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5年11月26日在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校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
广州地区各高等院校轮滑组织、广州高校轮滑联盟会员单位;在册大学生个人需经主办单位批准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项目(男、女项目相同,共三项)
1、速度障碍赛(过桩)
1)计时初测赛:
运动员将执行2次,起跑后有12米加速区,80厘米间距排列的20个锥桩,还有80厘米到达终点--总长为12+0.8×19+0.8=28米。每碰倒或漏掉一个锥桩将判罚增加0.2秒。
计时原则:自起跑线开始到终点线结束。
计时排名将采用淘汰制,复赛按以下分组,每组两人进行比赛(以32为例)= 1号-32号, 16号-17号 , 9-24, 25-8, 5-28, 21-12, 13-20, 29-4, 3-30, 19-14, 11-22, 27-6, 7-26, 23-10, 15-18, 31-2. ( 如果人员少于32名,分组排列不变。有的参赛者不用和别的参赛者比赛。获胜者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2)评判准则
计时:从起跑--终点线之间。
规则:
(1)起跑时两脚必须在起跑线后面,不得压线,在发令裁判发令时,选手不得将一只脚离地,否则算违规处理,但选手身体越线是不算违规的,两次违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2)碰倒或者漏掉一个桩,判罚延长成绩0.2秒,(注:如果踢掉的桩没有倒,并且仍旧在地上所标的圆形范围内,则此桩不用判罚0.2秒)。
(3)速度过桩姿势:选手可以选择过桩姿势必须使得单脚或者双脚同时着地,不允许过桩时单脚变为双脚,或者双脚变为单脚。例如:比赛时选手如果采用单脚过桩,那从一轮比赛的起跑到终点,不得更换双脚动作;同样你要用双脚过桩,那从一轮比赛的起跑到终点,也同样不得更换单脚动作,必须两脚同时绕桩,不得出现一只脚绕而另一只脚却没有绕桩的现象,选手依照自己认为最快速度的姿势选择。
(4)计时测试(预赛):每人有两次比赛的机会,时间记录下来,进行排位,此项以你的个人最好成绩时间为重,没有人会被淘汰。
K O 系统(复赛):每组两人进行比赛(以32位参赛选手为例)= 1号-32号, 16号-17号 , 9-24, 25-8, 5-28, 21-12, 13-20, 29-4, 3-30, 19-14, 11-22, 27-6, 7-26, 23-10, 15-18, 31-2(这里的号码是预赛成绩的排名),复赛进行三局两胜制,输的一方直接淘汰,直到产生最后4位选手进行冠、亚、季军的争夺。
3)比赛分组:
按每一位参赛者的最好比赛成绩进行计时分组.按照KO计时分类的准则:成绩最好的前四人(决赛和半决赛选手)分为一组;1/4决赛的淘汰者按比赛成绩为一组;依此类推对1/8决赛和1/16决赛的淘汰者进行分组,进行三局两胜制。
2、障碍跳高比赛
1)比赛规则
运动员有12米加速区可以试跳三次,过了才能进入下一轮比赛。他也可以选择不跳,等到下一轮再跳。和田径的跳高规则类似,例如有实力者不跳1米,直到1米2再上场。
2)评判准则
起跳动作基本原则:两脚起跳
有效成绩评判原则:越过障碍物,且障碍物不落地,并没有身体部位接触地面。
若是障碍翻倒,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