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轮滑协会
二、 承办单位:徐州市体育局
三、 协办单位:徐州市云兴小学
四、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21日至23在江苏省徐州市云兴小学举行。
五、 参加单位
省内各级轮滑协会、俱乐部、有关学校均可组队参加。
六、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青年男女组、成年男女组;
(二)单人花式绕桩:青年男女组、成年男女组;
(三)双人花式绕桩:不分性别年龄组;
(四)花式刹停:不分性别年龄组。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青年组、成年组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3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1月1日)。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含1月1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自由式轮滑规则(试行)》。
(二)比赛场地:40米×20米,水泥地面。
(三)比赛方法:
1、速度过桩
(1)分为预赛(个人计时制)与淘汰赛(分组淘汰制)。
(2)预赛中每位运动员允许两次起跑,取最好成绩进入排名,进入决赛运动员名单将在比赛前公布。
(3)决赛按预赛排名进行分组,两人一组,以三局两胜制进行淘汰赛。
(4)连续两次起跑犯规及终点犯规,取消当轮成绩。
2、单人花式绕桩
(1)表演时间:90秒±10秒。
(2)整套动作中应包含各类难度动作,包括蹲坐类、跳跃类、旋转类、单轮类及其他类。
(3)蹲坐类、跳跃类、单轮类的难度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旋转类的难度动作以连续转三圈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非上述四类动作的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4)技术难度从动作的多样性、完成质量以及对表演速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判。
(5)艺术表现力从动作编排、身体姿态,套路与音乐的融合等方面进行评判。
(6)若表演超时,裁判员将停止评判,并扣除艺术分5分,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7)运动员在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及摔跤,将得到相应的扣分。
3、双人花式绕桩
(1)表演时间:180±15秒。
(2)评分方式:同花式绕桩评分。
(3)评分内容包括技术难度分和艺术表现分,其中艺术表现评分包含同步协调能力的评判。
(4)其它要求同单人绕桩。
4、花式刹停(Slide)
(1)运动员进行预赛(资格赛),根据预赛成绩取前8或前10名或前12名(根据报名情况于赛前公布)进入半决赛。
(2)半决赛分两组比赛,每组前3名(赛前公布)进入决赛。
(3)每位选手在资格赛中可做两个动作,半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及两个组合动作。同一赛段内,选手成功完成的动作不得重复(如半决赛中的三个动作不得重复,但可以重复资格赛或决赛中的动作)。
(4)运动员加速进入起刹区后必须开始刹停,如果过了起刹区底线仍未刹停,成绩无效。
(5)有效刹停距离从起刹区内选手做出刹停姿式开始计算。
(6)运动员在刹停区失去平衡时,以单手触地,成绩有效,以双手触地或其他方式的身体触地,成绩无效。
(四)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及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五)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用MP3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大会裁判组,并在邮件中注明选手代表单位、姓名、选手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
(六)各参赛队(员)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七)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江苏省体育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双人花式绕桩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
(四)若青年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若成年组参赛不足3人(对、组),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按单项规程要求打印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1日前报至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和徐州市体育局(同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联系人:蔡莹
电话:025-51889193 18951829268
传真:025-51889194
徐州市体育局联系人:黄斌
电话:0516-85825542 13852155966
传真:0516-85825542
报名邮箱:jsrs_2102@163.com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规定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参赛报名费50元/人。
(二)各参赛队食宿自理。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四)运动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本次大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