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
 
 现将2013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秦皇岛北戴河区体育局
 
 三、培训对象
 (一)速度轮滑教练员和申报国家级的裁判员
 (二)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申报国家级的裁判员
 
 四、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24日至27日在秦皇岛北戴河区举行。
 
 五、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技术、战术
 3.轮滑教学与训练
 4.轮滑运动科学研究
 5.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6.轮滑项目的反兴奋剂知识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要求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鼓励报考国家级教练员的学员提交轮滑研究方向的论文1篇。请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1份,所提交论文须为学员原创。论文附加分满分20分。论文须于报到时交考核小组。
 2. 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国家级教练员考核总成绩达到9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国家级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档,考试内容为模拟比赛现场进行裁判工作实践操作。英语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应用专业词汇及新概念第二册。
 2.结业
 国家级裁判员的理论考核成绩达到8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英语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请通过者持结业证书向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并填写《裁判员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后,连同4张小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轮滑协会。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六、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和级别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
 2. 国家级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一级裁判员证书原件。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
 
 (三)申请国家级裁判员的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五)学员不得同时参加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两个项目的培训。
 
 七、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1.学员往返交通和当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系食宿,也可请承办单位协助联系(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含三餐)。
 2.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每人120元。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员每人2000元、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每人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同一小项兼项考核的学员总培训费减免10%。
 
 八、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回执表和所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1. 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 系 人:刘蔚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87182320/67147628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2.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体育局
 邮 编:066100
 电话/传真:0335—4041891
 联系人:王 波、孟庆丰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3年5月23日到北戴河报到,5月28日离会。请提前向承办单位电询报到具体地点。
 
 九、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的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费再参加一次相同级别的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本次已获级别的培训费。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附件:2013年全国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轮滑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申请表、全国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3月14日抄送:秦皇岛北戴河区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