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1-22日 地点:顺德北滘活力体育中心
二、竞赛项目 男、女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1000米计时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
三、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省各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凡在中国轮滑协会注册代表省外任何单位的运动员、在2013年代表省外任何单位(代表国家队参赛除外)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赛;对违犯本条规定的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并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理。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 1名,每队每项限报运动员2名(300米人数不限);接力项目必须3人参加,每队男、女各限报一队。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轮滑协会2008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运动员不能使用三轮轮滑鞋和无线通讯系统。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须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三)300米、3000米接力比赛分组及出场顺序抽签决定,其它项目按300米成绩编排。
六、录取名次 各项目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原件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联系人:李国富,电话:020-83820172,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格请在广东省群众体育网站下载。报名表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13年9月20日,下午16:00-18:00, 报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新城区火炬路1号,活力体育中心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其它规定 (一)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要求;场上运动员必须配带头盔。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 15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四)参加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五)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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