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珠海市体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珠海市轮滑协会三、协办单位 珠海市启雅“风之子”亲子轮滑俱乐部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 珠海市潜龙轮滑俱乐部四、时间地点 2007年5月1日 珠海市体育中心五、参赛单位 珠海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邀请单位六、参赛组别 A组:初中以上 B组:小学五至六年级 C组:小学三至四年级 D组:小学一至二年级 E组:幼儿园七、竞赛项目(一)速度轮滑: 1.A 、B、C、D组(男女子): 300米、500米计时赛 2.E组(不分男女): 200米、300米计时赛(二)1500米接力赛(小学组)(三)自由式轮滑比赛(不计名次): 过桩比赛 、 平花擂台赛八、参加办法(一)各参赛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报名,报名队员须是所代表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邀请单位另外)。(二)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A、B、C、D组各队男、女各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 3、接力赛3人参加,每个学校限报1队 4、E组各队每项限报5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2项(三)各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四)运动员必须同时准备学生卡(学校盖章),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和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证明,并在报名时交筹备组。上述证明没有者不能报名参赛。(五)本次比赛免收报名费。九、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执行。(二)自由式轮滑和接力赛比赛规则由珠海市轮滑协会制定。(三)运动员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四)报到时间: 4月25日报到(领取秩序册)并召开领队会。各队领队参加,地点另行通知。(五)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人民币5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全部申诉费给申诉方;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大会。十、器材规定(一)比赛用鞋:单排轮、双排轮滑鞋均可。(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比赛时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和护具,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十一、报名报名:各参赛学校将报名表一式二份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送到珠海市轮滑协会竞赛筹备组,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地址1:香洲区第11小学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13005765618;地址2:启雅幼儿园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238750;或发送至珠海市轮滑运动协会邮箱:zhlunhua@126.com)。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10名,按比赛成绩从高至低录取。(二)设立学校团体总分奖,录取前8名给予奖杯和证书奖励。团体计分方法:按速度轮滑、接力赛中各学校各组各单项学生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三)设立比赛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若干。(四)邀请单位不计名次十三、经费(一)各参赛队费用自理。(二)大会费用由珠海轮滑协会筹备。十四、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市轮滑协会选派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备注:各单位需要专业教练指导,珠海市轮滑协会将免费派专业教练协助。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238750) 主题词:体育 举办 比赛 通知 珠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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