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一个交巡警对刷街的看法 我刚加入俱乐部的时候 就听见不少的朋友喜欢刷街 我很为难 刷街是交通违法行为 但当着这么多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 又很难开口 我也有单排鞋 虽然穿的时间很少 但让溜了八年的我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使用这种纯粹的运动器材 我心理也没底 如果是参与交通 那我们就该用安全规范的交通工具 如果是体育锻炼和兴趣爱好 那我们就该找没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有不少老民警听说我的爱好是轮滑 立刻想起街头难于管理的66 很多人说起又在哪里看见几个小年青在马路上溜冰 总是带着不少反感 我知道俱乐部里许多人都不爱听这话 但我觉得说实话永远是一件好事 有人会说66遵守交通法规就行了 这就象自行车上了高速公路还说自己没有超速一样 我想告诉大家 轮滑鞋是体育器材 不是交通工具 在路上66 既不属于行人 也不属于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的残酷我看得太多太多 国外因刷街而早成的伤亡正在逐年递增 千万别为了痛快地一次追风而永远丧失自己心爱的轮滑 我关于刷街的话到此为止 以后也不会再提 我既对得起头顶的警徽 也尽到了一个轮滑爱好者的责任 希望我们的爱好能永远跟随自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溜冰鞋、滑板等)。
违章代码:4007 措施:罚款20元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74条第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