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详情』
一、活动日期和地点
2008年1月1日 天津广播电视塔
二、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全民健身促进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大众体育网 大会支持:天津中宽商贸有限公司 转动世界轮滑专卖店 台湾LKD(立肯达)体育器材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旋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媒体报道: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 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 天津电台 交通台 滨海台 今晚报 天津日报 中国体育报 天津工人报 每日新报 城市快报
三、活动项目
(一)表演展示:花式过桩、专业选手展示 (二)竞赛部分:速度过桩、现场报名群众参与的趣味轮滑竞赛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所有项目均现场报名
(二)参赛须知: A、参赛人员为有一定轮滑基础的爱好者. B、未满16周岁个人参赛的,报名时需有监护人签名,比赛时由监护人陪同前往。 C、参赛者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和轮滑运动水平选择参赛项目. D、参赛者必须保证比赛当天身体健康。
五、器材规定:
(一)必须穿单排轮滑鞋。 (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六、竞赛办法:
(一)速度过桩项目规则采用中国轮滑协会组织编写的试用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试行)》。
(二)趣味竞赛
轮滑过低杆: 完全凭借轮滑鞋钻过低杆,身体不得接触地面。1.0m起,高度最低者获胜 。
(三)申诉 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人民币 1000 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一半原申诉费给申诉方,另一半申诉费上市体育局,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市体育局。
七、交通、用餐
参赛选手交通、用餐费自行解决
八、奖励办法:
1、各项目设置前三名,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奖品。 2、各项目前三名比赛的选手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九、保险 依照有关规定,参赛选手需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十、参赛申明
组委会将提供格式参赛申明(报名表),不签订参赛申明视为无效报名。
十一、经费
各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各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自行到医疗相关部门体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水平符合比赛要求。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由天津市体育局选派,其它工作人员由承办单 位补足。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天津市全民健身促进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2007年12月
补充说明:活动时间1月1日下午2点正式开始,请想参与比赛和抽奖的朋友1点20左右到达,报名比赛领取抽奖号码 不参加比赛也可参与抽奖,抽奖的奖品有三双平花鞋以及其他轮滑配件[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98931168[/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