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轮滑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总则
入队条件:
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献血宣传服务的人。“自愿”是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基本要求。
(一) 熟练掌握轮滑技术。
(一) 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 有奉献精神;
(三)志愿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服务招募工作,有志于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四)履行入队登记手续并接受入队培训
参加活动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
在志愿服务时,要注意维护群体的形象,戴好志愿者帽,做到着装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主动热情、耐心细致,亲切诚恳,仪容仪表端庄。
第二条、
杜绝酒后或持烟参加志愿服务。
第三条、 志愿者在宣传服务时不要互相玩笑、打闹。
第四条、 所有参加志愿宣传服务的志愿者,都应做到微笑服务、微笑宣传、有问必答、真诚沟通。耐心向宣传服务对象解释无偿献血相关知识,遇到有不解和抵触情绪的宣传对象,请尊重宣传对象的意愿,切勿采取激烈对抗方式,做到真诚对待、不卑不亢。
第五条、认真听取献血者和宣传对象对于服务和宣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服务队和血液中心反馈。
第六条、志愿工作应当在志愿者的业余时间开展,不鼓励志愿者在非业余时间参加志愿宣传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应注重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改进,耐心吸取其他志愿者的经验,这有利于志愿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第八条、
引导来访者及献血者,维护采血点的现场环境和秩序;
第九条、
经献血者本人同意后,协助献血者填写《献血者健康征询
表》,注意保护献血者的个人隐私。对献血者提出的疑问若不能准确回答的,应主动请资深志愿者或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回答;
第十条、
医生在对献血者进行查体或问诊时,志愿者要主动回避;
第十一条、 为保证血液安全,志愿者不能随意进入医务人员工作区域,不要参与与宣传、招募、服务无关的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欢送献血者、来访者离开采血点时,要用感谢性语言对其予以礼节性送行,并提示、鼓励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献血。
附则:
管理人员职责:
1、
加强与各服务队之间的联系,协调在宣传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负责采血点服务的志愿者管理和安排。
3、
负责提高志愿者宣传服务水平。 志愿者须知:
1.每次活动均为公益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2.定期参加队内一定数量的活动,一年内至少参加三次活动,否则视为自动退队。
3.所有入队人员必须要熟记献血常识,此项由队内骨干培训。
4.我们队内每次活动的过程中,主要接触的工作项目有:在献血宣传车附近的资料发放、知识讲解、资料登记以及义务表演。具体工作项目由队内队员的技术水平适当安排具体工作,须无条件服从。
5.志愿参加义务活动期间,一切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所有事情。期间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6 定期开会!
[ 本帖最后由 轮滑 于 2008-8-14 15:3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