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广州市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轮滑骨干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花样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国内外轮滑运动的发展,以及提高轮滑培训和竞赛工作的需要,为科学培养体育人才,更好地科学指导群众参与轮滑运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协会为了更好地协助广州亚组委办好2010年亚运会轮滑赛的组织工作,拟计划做好人才培养。现定于2008年10月25-26日举办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请有意参加培训学习者,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溜冰协会
二、时间和地点
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在广州市(原)东山区实验小学西校区内举行。
注:地址(五羊中学后面:五羊新城寺右南一街六巷一号)。
三、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轮滑协会管理及发展前景
2.轮滑运动分类及特点
3.轮滑初、中级教学内容
4.轮滑教与学要求
5.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法(通则)
(二)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包括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两项。二项考试均合格者方准于结业,并颁发证书。
(三)裁判员理论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实践考核内容另定),合格者方准于结业,并填报申请相应的裁判员等级。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四、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学习,并按培训班的学习计划学完全部课程,必须参加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考核。
(二)学员须年满16周岁。学员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材料。
1、须持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并提交报名表;
2、申报等级晋升的学员,提交原级别证书和复印件;
3、交本人近期小1寸彩色照片3张。
五、学员费用
(一)学员报名费每人交50元,吃(住)交通经费用自理。
(二)培训业务费。
培训班收费,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指标如下:
1、初级教练员每人35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三级裁判员每人350元、二级裁判员每人500元
(三)学习资料费:规则20元,教材30元,共:50元。
(四)证书费
学员经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拟颁发广州市轮滑协会印发的等级教练员证书,教练员证书30元(暂不收费)、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裁判员培训后获得结业证书,方可填报申请裁判员等级申请表。裁判员证书的取得,要由市体育局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批,合格后,才能发给裁判员证书。
(五)在校大学生培训费,可按标准的80%收取(但要求本人必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核验证和存档)。
(六)参加兼项培训考核的学员,培训费可减免总培训费的10%。
六、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08年10月18日前将广州市花样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寄(送)或传真广州市溜冰协会:
1、联系人:谭桂章 电话:020-38796335(含传真)。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299号(天河体育中心西门) 邮政编码:510620
电子信箱:31784228@163.com;
2、联系人:陈高文电话:13719177897,电子邮箱:G311113@163.com。
(二)请学员提前认真填好参加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申请表 (指晋升级表),报到时交主办单位。
(三)报到时间:2008年10月25日上午8时15分;10月26日下午5时离会(上午、下午上课时间是另作安排)。
(四)培训班地点: 广州市(原)东山区实验学校西校区。
七、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本次活动的有关图片、录像、文字等,旨在大力宣传、促进轮滑运动的开展。
(四)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申报等级。但本人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培训班学习,免交培训费。如参加第二次培训考核不合格,再次申请参加培训,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www.gzsports.gov.cn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附件:2008年广州市花样与平花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回执表
2008年广州市轮滑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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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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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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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1寸
免 冠
彩 照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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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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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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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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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络地址:
| | 电话: 传真:
| 手机: Email:
| 我自愿参加教练员培训: 级
(本人签字)
| 我自愿参加裁判员培训: 级
(本人签字)
| 参加轮滑活动简介:
| 派出单位意见(或本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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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同意上述《通知》中的一切内容;
2、请承办单位按回执表内容整理学员报名情况并制作通讯录。
[ 本帖最后由 高加俊 于 2008-10-18 00:1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