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风
发表于 2008-12-23 10:48
原帖由 johnxu 于 2008-12-22 18:24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一定切记:刷街不是比赛,马路不是赛场。一定以你能够控制的速度刷街,以应付突发情况。
说的好,也要注意逐渐增多的马路杀手.这个司机如此闯红灯,就算行人步行过马路,也会被他撞死的.跟穿轮滑鞋没有关系.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3 11:01
这是一位上海网友的帖子:
[原帖] 新浪网友 IP:58.25.105.*(上海)
我是学法律的也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根据监控录象回放过程,我们认为公交司机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明知红灯已经亮起,为什么硬闯红灯???明知违法故意强行行驶造成他人伤亡的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死刑!!!交警部门的认定有袒护司机的嫌疑!受害人的家属不应该接受不合法的调解!!!要追 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否则,全国的司机遇到此类事故都会去调解。那要红绿灯有什么作用?
cityhunter
发表于 2008-12-23 11:43
原帖由 student123 于 2008-12-23 10:29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和上次的李向明事件处理雷同,那两大卡车都闯到商店里了,还说李向明不该在供自行车行驶的辅路轮滑。
是的
明显就是不合理的处理。
云谷剑客
发表于 2008-12-23 12:14
原帖由 student123 于 2008-12-23 10:04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那个司机这辈子都要遭到诅咒,上天有眼,还舔着脸说“抱歉”。
大公共闯红灯,强行猛拐是家常便饭。
交警这样处理,一定大有问题。
我给北京市交管局的局长信箱发了邮件,问他们“闯红灯压死人,是不是 ...
儿子只有一个,政府管就拥护。政府不管也拥护。
但是自己也要想办法解决,养这么大的儿子,说没就没了,法律空子也好,什么也好,肯定不好使。必须不能这么就算了
孩子没了希望也就没了,有关部门不好好处理的话,我赞同死者家属保留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玩黑的
一声道歉就了事?能接受道歉的家长纯土鳖~
陶紫
发表于 2008-12-23 12:31
孩子走了,留在现实世界中的家人怎么办呢?
大家在外面刷街的时候想想家人!
HAMMER
发表于 2008-12-23 12:55
原帖由 轮滑风 于 2008-12-23 10:48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也要注意逐渐增多的马路杀手.这个司机如此闯红灯,就算行人步行过马路,也会被他撞死的.跟穿轮滑鞋没有关系.
但是要是人在走路!起码可以往后退几步!
那个轮滑小伙子!精神不集中!而且技术也很不好!应该向公交车的同方向做急刹动作!
但是他选择了逆向刹车!被车挂到轮子下面了!
再讲他要是能看到那个公交车冲红灯!提早一点做刹车动作!也许结果就不一样了!
我的感觉他没事时不专心!遇事时慌张!这样的状态怎么能上街啊?
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更对不起他的父母!!!
还有穿轮滑鞋上街!本来就是违法交通法!!
虽然我也常干着违法的事情!!但是还是自己100%的留心眼!!
不想乐极生悲
lanbda
发表于 2008-12-23 23:08
这法律根本就没把老百姓的命当回事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3 23:24
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管部门提出:
二、交管部门严查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中秋节、国庆节两节将至,广大市民朋友会有较多的聚餐、走亲访友等活动。交管部门表示,近期,将针对酒驾、闯红灯、非司机、涉牌违法等四项严重违法行为,以及校车、大客车等四种车型开展严管整治工作。加强路面执法,以酒驾、闯红灯等主观故意性强、危害程度高的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交管部门将在主要大街、环线主路进出口、进出京联络线等区域部署专门警力,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同时应用电视监控系统、移动电子执法车、智能管理终端、微波监测等科技手段,高强度、高密度地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victory: :victory:
可惜现在已经到了冬天,东城交通队的警察已经忘了“大客车闯红灯是主观故意性强、危害程度高的严重违法行为”这句话。大概此一时彼一时吧?:Q :Q
轻描淡写的说了句闯红灯,好像司机还很高尚,主动什么什么的,太可悲、可笑了。
如果按照奥运期间交管部门的说法,此次事故就应该定性为是“公交车司机明知红灯的请况下,主观故意严重违法闯红灯,造成危害程度极大的交通事故”,应该负刑事责任。:@ :@
轮滑如梦
发表于 2008-12-24 00:08
我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那些@@规则,所以平时刷街都是十分警惕的,希望各位6友也一样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4 10:33
今天打车,和出租司机谈起此事,没想到出租司机对大公共深恶痛绝,他也是大公共违章的受害者。
他有一次被w路(可能和此次是一路)大公共追尾,结果就是因为大公共没有保险,交警楞判出租全责,还找来出租公司的领导,不同意都不行,可见其中必有问题。
有法不依,行政干预也是在处理诸如此类交通事故中屡见不鲜的事情了。